《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全套复习题库及答案(完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全套复习题库及答案(完整版).docx(2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全套复习题库及答案(完整版)试题类型1、填空题2、单选择题3、判断题4、多选题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4、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
2、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5、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6、矿山、金属冶炼、建造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Wei)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
3、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9、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0、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Wei)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4、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1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14、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1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fl迷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1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
5、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17、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些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18、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19、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
6、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20、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2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Wei)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22、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
7、定另有规定的,合用其规定。23、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2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25、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即将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6、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公众参预、伤害担责的原则。27、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2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8、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9、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30、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1、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底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32、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33、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
9、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3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35、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住手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36、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7、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
10、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38、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I3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40、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发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4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I42、用人
11、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4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发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5、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时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住手使用。4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2、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47、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9I4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4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I隐瞒或者欺骗。50、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13、正,赋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1、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52、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些设备普通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Wei)险性。53、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管理的原则。I5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
14、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5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5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5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管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5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
15、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60、特种设备浮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61、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6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预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6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16、的义务。64、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65、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Wei)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66、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67、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即将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68、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赋予补偿。6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70、人员密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