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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承包材料管理措施一、分包物资(材料、设备)计划管理1、分包物资(材料、设备)需用总计划管理(1)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后10日(或深化设计完成确认工作后7日)内根据 分包合同及工程施工计划等编制主要物资需用总计划上报总包材料工程师备案; (附表1:分包工程主要物资需要总计划)(2)总包材料工程师对各分包物资需用总计划进行汇总告知各相关部门: 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以便完善工程施工总控计划和进度管理;商务部门: 以便进行物资认质认价管理、进度报量和结算管理。(3)总包材料工程师应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商务部门、质量部、安全部编 制对分包方物资管理计划,以利于施工过程平面、进度、质量、安全、商务 管理。(附
2、表2:对分包方主要物资管理计划)2、分包物资(材料、设备)月度需用计划管理(1)分包单位应在每月22日前根据分包工程月度施工计划编制主要物资需 用月度计划上报总包材料工程师。(附表3:分包工程主要物资月度需用计划, 计划应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生产厂家、具体进场时间等 主要内容)(2)总包材料工程师在每月25日前对各分包主要物资需用月度计划进行汇 总告知专业工程师,以便完善工程月度施工计划、协调现场仓储、场地平面规划 管理。专业工程师有责任按计划进行协调场地平面规划,并检查每月进场材料是 否与施工计划相符。二、分包物资(材料、设备)采购管理1、分包物资(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
3、作的管理(1)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后10日(或深化设计完成确认工作后7日)内根据 工程合同及物资需用总计划等编制认质认价物资计划确认清单上报总包材料工 程师,以便于参与和督促业主对认质认价物资的确认工作,保证工程正常实施。 分包不能按时提交计划或相关认质认价资料,并由此造成工程进度计划滞后的责 任由分包承担。(附表4:分包工程认质、认价物资确认计划清单)(2)总包材料工程师对各分包认质认价物资确认计划清单进行汇总上报监 理、业主方,并告知各相关部门一同参与对分包认质认价物资的确认工作。(3)总包相关部门参与业主组织的对认质、认价物资的确认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物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经营资格、相关产
4、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当地政 府所要求的市场准入手续、生产供货能力、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企业经 营业绩和信誉、售后服务的考察、产品质量确认、样品采集和保管、价格确认等。(4)总包有责任建立工程物资样品库,建立样品清单,保管包括认质认价 物质样品和其他主要材料样品,以利于过程进场材料外观质量的检查。2、分包物资(材料、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分包物资招标采购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但要求分包将中标供应商的资质等 资料交总包物资部存档,以备查询。对合同约定,需甲方参与招标的,总包材料 工程师和相关专业工程师应会同甲方共同参与。三、分包物资(材料、设备)进退场管理1、工程物资进场管理程序:工程物资进场分工程
5、物资(材料、机电设备)和其他物资(措施性材料、施 工用机电设备),进场管理程序基本相同。(1)总包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工程物资需用总计划(包括月度计划)和进 场物资类型、数量、进场具体时间、存放方式、存放时间等需求统一制定各施工 阶段(或时间段)现场平面规划,协调各分包物资堆放场地,并告知相关单位。(2)分包单位在工程物资进场前1天按照工程物资进场月度计划在总 承包工程部材料工程师办理工程物资进场审批单(一式三份),工程部材料 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当天审批完成,并留底一份后其他交于分包单位。(附表5: 工程物资进场审批单)(3)分包单位工程物资进场时持物资进场审批单交门卫检查确认进场 物资类型并留
6、底一份后办理物资进场登记签字放行,进场登记单和门卫存底的 物资进场审批单每天由综合部保卫负责人收集汇总备查。(附表6:物资 进场登记表)(4)分包单位工程物资进场后,在指定堆放场地卸货前,总包材料工程师 应组织分包单位、监理、质量部、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国 家法律、规范、标准、地方规定对材料对照样品进行开箱检验或外观验收,填写 外观验收记录,并经参检人员签字。检验合格后方可卸货,物资堆放必须符合现 场物资堆放要求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分包单位向材料工程师上报相关 进场物资的质保资料和进场数量,工程部材料工程师对进场物资清单进行登记备 案,并告知工程部(材料管理部),材料
7、工程师和安全部对材料堆放安全进行监 督。外观检查或开箱检验不合格物资直接办理物资退场手续,在工程部(材料管 理部)材料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监督下直接退场。经初步检验合格的物资在资料、证明文件、检验记录齐全、具备规定的入库 条件时,由分包自行办理入库。2、工程物资退场管理程序工程物资退场主要为其他物资(措施性材料、施工用机电设备)及少量剩余 的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物资(材料、机电设备),退场管理程序基本相同。(1)分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7日编制工程物资退场计划审批单 (一式两份、注明退场物资类型、数量、退场具体时间、道路要求)报总承包工 程部材料工程师,材料工程师和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在3日内审核
8、完成。工程部负 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审批是否可退场和退场道路安排。(附表7:工程物资退 场计划审批单)(2)分包单位在工程物资退场时提供审核好的工程物资退场计划审批单 在总承包工程部材料工程师办理工程物资退场出门证(一式三份),材料工 程师审批并留底一份后其他交于分包单位。(附表8:工程物资退场出门证)(3)总包材料工程师、综合办(保卫)参与分包单位工程退场物资装车监 督,防止将其他分包物资运出场外,物资出场时持工程物资退场出门证交门 卫检查确认后办理退场登记签字放行,并留底一份,退场登记单每天由综合办保 卫负责人收集汇总备查。(附表9:退场物资登记表)(4)分包物资退场,应符合的要求包括但不限
9、于:a材料退场时,不得挪用、盗用或夹带总包单位与其他承包人、分包人的任 何材料;b退场材料数量,应结合经审核的进场数量与损耗量,以总包单位物资部门 审批确认的数量为准;c分包单位需退场物资明显不符合经审核的进场数量与损耗量的,不符部分 不予退场,专业分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与损失均 由专业分包人承担。d退场物资为现场不再需要的物资。四、分包物资(材料、设备)检验、检测分包商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由分包单位负责,检验结果必须报总包材料工程 师备案,未经检验合格物资严禁用于工程。向业主(监理)报验的材料由总包材料工程师统一安排协调;需要报业主、监理等单位的材料数量、品牌等资料由
10、总包材料工程师审核, 统一报出。总包材料工程师应掌握分包进场材料数量并告知计划管理部,督促分包方按 施工进度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材料。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分包方材料,材料工程师必须按照合 同规定和国家法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五、分包物资(材料、设备)现场储存管理总承包工程部统一对现场进行平面管理,各分包物资现场储存时必须符合现 场管理要求,必须在指定区域储存,严禁占用其他分包场地,现场储存和标识必 须符合总包单位要求和规范中材料堆放要求。除另有约定外,有关材料保管由专 业分包自行负责。1、专业分包应于订货时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材质证明书及合格证,按总包 部有关要求标示;物资进场后,专业
11、分包人需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并做好有关台 帐。2、专业分包应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随同与其对应的材料一同归档 保管,保证所保管材料的帐、卡、物及质量保证文件相符,报总包材料工程师备 案并配合有关工作。材料入库存放布局应合理,实行“四号定位”,即库号(区号)、 架号(点号)、层号(排号)和位号定位;按材料种类分库(区)、按材质分架 (点)、按规格品种分层(排)、分位,并做出明显标记;避免存放混乱造成散 失。否则,由此对总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专业分包人负责。3、专业分包材料现场堆放,必须通过总包统一协调,按照指定地点堆放, 并保证材料堆码整齐美观,所有大宗材料必须挂牌管理。各类材料需要码放
12、、归 堆时,应注意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验收入库物资应分类堆码,露天堆放物资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分 别堆放;(2)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附加剂、掺和料等物资按不同品种、标号、出 厂的时间按区域分别堆放整齐;(3)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按不同的规格编号配套分类堆放;(4)钢结构构件,应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堆放整齐;(5)向总包单位提供材料单位高度、单位面积、单位重量等信息,严格遵守总承包工程各区域各部分的任何荷载限制,堆码材料应按堆码点有关设计荷载 复算;4、有关仓库、堆场等存放地必须做好防火、防盗,注意相应防水、通风、 干燥要求,并定期检查;对易燃、易爆、有毒的材料必须专库保管,加强检
13、查, 完善制度,预防燃烧、爆炸、毒害等事故发生。否则由此对总包单位造成的一切 费用与损失均由专业分包负责。5、专业分包对于有使用期限的材料,应在验收单上说明并提示总包,以控 制在其失效前使用;对所贮存材料的质量应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损坏等问题 及时退库处理,以免误用。存在上述失效、变质、损坏等缺陷的材料,未经取样 化验证明其质量的,一律不得发出使用,否则由此对总包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均由专业分包人负责。6、现场库房及露天堆料场均应划出待验区及不合格区,并挂上标牌,禁止 未验收物资或不合格品在做出适当处置前投入使用。7、材料标识管理(1)物资从验收入库、发放到最终使用应具有唯一性标识,标牌
14、应清晰、 牢固、耐久;有多处存放、加工、使用、分批发放及物资退库等情况发生时,应 做好标识的移植、记录,确保物资具备可追溯性,需追回、检验时可以识别。(2)标牌制作:标牌按材料管理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并应符合公司要求, 统一格式为:a标牌大小:采用A3大小(420x297mm);b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C颜色:底色为白色,字为蓝色。(3)各类材料标记内容及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a验收入库或露天堆放的物资均应标注名称、规格、型号等;b金属材料标注钢号或牌号、规格、生产厂家、品种、标号、出厂日期等;C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附加剂、掺和料等物资,标注生产厂家、水泥品种、 标号、出厂日期等;d
15、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绑扎标牌标注钢筋简图、直径、下料长度等; e钢结构构件,应在显著部位直接书写代号、规格、型号等。(4)对质量标识不清、脱落的材料,有准确依据的应在核对质量保证文件资 料的基础上,重新做好相应标识;有依据但对应性不强的,应辅以必要的检验手 段查明材质后,重新标识,并确保可追溯性。否则,由此对总包单位造成的一切 经济损失均由专业分包人负责。六、业主提供物资(材料、设备)的管理1、总包材料工程师建立业主供应物资清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质量要求以及认价、结算、支付方式。2、业主供应物资原则由相应各分包负责管理,包括计划、进场、检测检验、 堆放、使用。损耗、检验费用按相关合同文件执行。3、总包材料工程师应协助各分包单位按合同要求管理业主提供物资,做好 质量、样品、价格签证确认手续和采购过程记录,建立相关物资资料存档。4、各分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业主提供材料需用计划,按 合同规定组织物资进场、验收检验、储存、使用管理和不合格材料管理。总包参 与过程监督。5、总包材料工程师督促各分包单位对业主提供物资定期清理,按合同规定 对账,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6、总包材料工程师应跟踪、掌握业主提供物资供应的计划落实情况,发生 因物资供应影响施工进度滞后时,应协助及时办理相关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