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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矿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标准XX煤矿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标准一、制定依据本标准根据以下行业规定及文件制定:煤矿安全规程、永煤集团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达到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指导生产,确保矿井安全和实现高产高效。本标准适用于XX煤矿所有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标准内容(一)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的划分和编制要求1 .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作业规程:(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2)综采工作面和单项大型机电设备(设施)的安装;
2、(3)井巷掘进(长度超过100m);(4)大型碉室的施工。2 .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炮采工作面的安装、初放、回撤;(2)综采工作面的收尾、拆除;(3)简易车场的施工;(4)局部巷道的施工(长度小于或等于100m);(5)小型碉室的施工;(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落差大于或等于2m)、破碎带、过老巷、处理冒顶、片帮;(过特殊构造带或复杂地质带)(7)巷道贯通、过断层(落差大于L5m)、通过复杂地质带、穿越老巷、挑顶、扩帮、拉底、铺设轨道、施工临时水仓、绞车窝、巷道修复(支护方式发生变化);(8)机电运输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材料)安装、回撤;(9)井下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及
3、能够产生引发易燃、易爆物品燃烧、爆炸热能的设备;(IO)井下进行电焊、(气割)气焊、喷灯焊及使用射钉枪、电锤作业;(11)井下进行探放水工程施工及作业;(12)通风设施的构筑施工;(13)通风系统调整;(14)巷道瓦斯排放、恢复通风;(15)串联通风;(16)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后恢复供电;(17)井下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系统的大型检修;(18)井下抢险救灾演习;(19)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0)井下其他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或作业。3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均由施工单位编制(串联通风、恢复通风、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风队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必
4、须语言规范,思路清晰,易于理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到章节标准化,各类图表格式化。编制规程前,编制人员要深入现场了解掌握情况,规程编制要符合实际,具有指导施工的实际意义,既体现煤矿科技管理手段的进步,又体现各级管理人员的素质。4 .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矿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1)作业规程中要有按比例绘制的巷道布置图(1:2000或1:5000),要标明构造及相关的巷道,工作面支护图(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0或1:1000),巷道断面图(1:50),综合柱状图(1:200),炮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还要有按比例绘制的炮眼布置三视图(1:30或1:50)和爆破说
5、明书(具体要求),掘进工作面要有巷道预想剖面图(1:500或1:1000),工作面设备布置图和供电系统图要标注相应位置、设备名称和有关技术参数,运输系统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布置图、防尘系统图、供排水系统图等按示意图绘制,作业规程要编制正规循环图表和经济技术指标表;(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以生产技术科地质说明书为依据,并要简要摘录,对说明书中提到的水文地质等情况,要有针对性措施;(3)掘进工作面利用绞车做主要运输或回采工作面利用绞车做辅助运输的,必须对选用的钢丝绳规格进行校验说明;(4)编制规程和措施绘图要使用标准图例;(5)绘图一律使用电脑绘制。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
6、重新编制作业规程:(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3)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4)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合失去了可操作性。(二)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1.编制程序作业规程在开工前20天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下达编制通知单,相关部门必须在开工前20天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在编制好作业规程后应首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内审,内审修改完毕,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天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副总等各提供1份作业规程进行审阅(也可以用OA系统或XX煤矿精益信息管理系统发电子邮件),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在4天内组织会审,施
7、工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施工单位将审批完毕后的规程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科室。需上报的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转交行政办公室行文上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10天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下达编制通知单,相关部门必须在开工前10天提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8天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副总等各提供1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阅(也可以用OA系统或XX煤矿精益信息管理系统发电子邮件),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在2天内组织审批,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施工单位将审批完毕后的措施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科室。2 .各单位在对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8、基础资料进行相互递交时,要执行相应的签字手续,以便分清责任;对不负责任耽误作业规程审批的人员处以100元/次罚款。3 .矿临时安排工程或接替发生变化,时间不受此规定限制,但仍要按此流程运作。4 .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出现原则性错误由负责组织审批单位责令编制单位重新编制,并对编制人员处以200元罚款。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认真,出现丢页、重复、内容错误的每处对编制人员处以50元罚款并予通报批评,对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错别字及错误的标点符号处以10元/处罚款。5 .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所在区队队长、有经验的老工人的意见,并和有关科室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结合,确保作业规程
9、和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安全上的可靠性。6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实行网络化编制和管理,安装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和管理计算机应用系统软件,参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中的相关范例进行编写。(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1 .审批的组织管理与职责划分:(1)工程类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主要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审批,机电类的安装、运输措施,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排水、机电安装、运输措施,使用电气焊、射钉枪、电锤等措施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审批。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批工程类规程及措施,主要负责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水文、地质方面、影响煤质的淋水、积水、捡歼措施的审批;机电科负责审批与机电运输
10、相关的规程及措施,主要是供排水、安装、拆除方式方法,设备选型计算,供电容量和供电安全内容的审批;安检科主要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管理内容是否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及矿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是否满足工程的施工安全等内容的审批;调度室主要负责施工安排,煤质管理及协调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内容的审批;通风队技术副队长和生产科通风组负责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构筑及风量计算是否符合要求、风机选型、消防洒水系统、瓦斯管理、煤尘管理、防灭火、爆破等内容的审批;(2)采煤工作面的回采作业规程、下山施工的掘进作业规程审批时,生产技术科地质方
11、面负责人要参与审批;巷道贯通措施审批时,被贯通巷道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审批、签字;(3)会审时间确定为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下午进行审批,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单独审批作业规程和措施,因特殊原因审批规程或措施要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提前通知各单位和编制人;(4)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或由总工程师委托分管副总主持,会审意见统一签署,统一日期,参加会审人员要签字。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分管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返回工作岗位后2天内应补签。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分管副总或分管副总委托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分管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分管负责人缺席可由科长指派,审
12、批结束后交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方可实施,一般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也可由相关部门分别审批,部门审批程序齐全后,由责任科室提交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2 .参加审批人员资质:(1)作业规程会审人员为:分管副总、通风队技术副队长(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区队技术副队长(或技术负责人)、安检科科长(或分管副科长、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特殊情况下可由科长专门指派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调度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机电科科长(或分管副科长、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特殊情况下可由科长专门指派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或分管副科长、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特殊情况下可
13、由科长专门指派相关的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队长参加,综采工作面的安装与拆除规程要有相关施工单位机电副队长及运输队技术副队长(或技术负责人)参加;(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人员:与作业规程会审人员相同,同时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也必须参加;(3)牵涉到矿井重大安全事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或矿长签字后方可实施。(四)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修改与补充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因地质条件变化、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或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时,施工单位要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修改或补充措施同样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若因修改补充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生
14、产技术科或机电科负责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处以10050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五)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及贯彻、复查要求1.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通知参审人员时,必须说明会审题目、具体时间及地点,参审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每缺席一人次罚款100元。2 .参审人员不得以种种理由不参加会审或拖延审批,否则由此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工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罚款)。3 .审批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不得找人代签,否则出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密而导致事故者,将根据划
15、分的科室负责审批内容与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4 .审批意见由分管副总把关审核,各部门将意见集中到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归纳分条目列出,作业规程审批意见由施工单位负责打印,份数同作业规程数目一致,且必须是同一版本。5 .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对本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时,所有队干及技术人员都要参与学习。6 .所有作业规程及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副队长(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所有参与施工的职工学习,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全体职工学习作业规程或措施之后,必须由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其余数份可复印,工程类报生产技术科、安检科备存,机
16、电安装类交机电科、安检科备存。不参加学习或作业规程考试不及格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作业规程或措施相关的工作。因故未能参加学习作业规程(措施),必须补学并有签字,且单独注明,作业规程必须有考试成绩。每出现一项(或一人次)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罚本单位技术负责人100元,发现安排没有参加学习或作业规程考试不及格人员从事该规程或措施相关工作的,每一人次罚队长100元。7 .每月由分管副总组织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签字、考试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内业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一个作业规程执行三个月要由施工单位进行一次重新贯彻,重新贯彻要求同第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同时,从开工之日起,施工单位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