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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旅游度假区(林场)森林防灭火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科学有序预防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X林防2020“7号”)、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XX县森林防火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旅游度假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初期处置以及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护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
2、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统一指挥、协作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实行XX旅游度假区内各单位协作配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协同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初期处置、快速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度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开展初期处置工作,迅速组织扑救。专兼结合、群防群控。积极推进度假区和村组业余扑火队建设,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专兼结合、群防群控的森林防火机制。1.5 预防体系度假区森林防灭火预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对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科学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预案
3、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1.6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1.6.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1.6.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IoOO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1.6.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O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
4、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2组织指挥体系1.1 区指挥机构度假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包括防火巡护检查、火源管理、防火日常监管、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早期火情处置等六个方面。2. 2扑火指挥森林火灾初期处置、森林火灾的扑救由度假区管委会负责指挥,跨场界、村界的森林防火扑救工作,谁先发现火情,由谁先组织扑救并及时报告火灾发生地。扑救度假区界周边的森林火灾迅速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3预警和信息报告3.1预警3.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灾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分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3. 预警级别的
5、具体划分,按照国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制定的标准执行。4. 1.LL一级蓝色预警:森林火险中度,林内地被物可以燃烧,林火可以蔓延。5. 1.L2二级黄色预警:森林火险度较高,林内地被物较易燃烧,林火较易蔓延。6. 1.L3.三级橙色预警:森林火险高度危险,林内地被物容易燃烧,林火容易蔓延。7. 1.L4.四级红色预警:森林火险极度危险,林内地被物极易燃烧,林火极易蔓延。8. 1.2预警发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为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和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体,发布对象为相关部门和公众。3. 1.3预警响应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度假区管委会及其
6、二级单位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监测,专兼职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度假区区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林区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度假区管委会及二级单位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搞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落实好防灭火工具,度假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度假区管委会及其二级单位在黄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进一步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度假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并保
7、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厉查处林区擅自野外用火行为。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度假区管委会及二级单位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专兼职森林消防队做好战前准备工作,严阵以待。3.2信息报送度假区管委会要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及时、准确向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告本辖区森林火情火灾信息。3.2.1 报告时限凡本辖区发生森林火灾,包括卫星监测未发现的森林火灾,应当迅速了解火灾情况,在向带班领导报告的同时,上报县局。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告简要情况,并在1日内上报专题报告。卫星林火监测核查结果,应当在2小时内予以反馈。对于火险级别高的地区要重点关注反馈情况,确因特
8、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尽快反馈。3.2.2 报告内容火灾名称:XX旅游度假区+小地名+火灾等级进行命名。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或发现时间)和本单位接到报告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单位、地名(行政地名)和经纬度。起火原因:人为火(何种用火引起及肇事者情况)、自然火、境外火等情况。火情态势:火线长度、火势强度、发展方向、蔓延趋势,是否威胁重要目标、控制程度等情况。扑火人员:出动扑火人员数量(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职工群众)等情况,扑火前指设置(包括指挥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扑救装备:出动森林消防指挥车、运兵车、通信车、水泵等扑火装备,火场通信保障等情况。处置情况:处置方案及采
9、取的措施,隔离带开设和天然隔离带(河流、道路农田等)情况,进展及处置成效等情况。损失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其他损失情况。地形地貌:平原、丘陵、盆地、山地、高山以及地势等情况。(ID可燃物情况:林相、树种、植被、可燃物载量等情况。(重要目标: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军事设施、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距火场方位、距离等情况。火场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雨等情况。(14)水源情况:湖泊、河流、水库、蓄水池及距火场距离等情况。需要上级支持事项。当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应当先综述火场总体情况,再分述各火场情况。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火灾发生初期,根据森
10、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火力量,火灾涉及的村组和国有林场等单位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 2.IV级响应4. 2.1启动条件(1)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在同一辖区发生5起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危险地段的森林火灾;4. 2.2响应措施县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赶赴现场,加强对度假区火灾初期处置、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火情的需要协调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信息。4. 311I级响应4. 3.1启动条件5. 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 同一辖区发生10起以上起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危险地段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4.3.2响应措施县局
11、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扑救工作,并上报火情。县局及度假区管委会积极配合专业消防队扑火工作。4.411级响应4.4.1启动条件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同时发生3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4.4.2响应措施在H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县局防灭火负责人参加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开展的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林业负责人和专家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县局防火机构每2小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一次火情。县局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工作。4. 5I级响应5. 5.L启动条件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
12、、特大森林火灾;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4. 5.2响应措施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县局配合做好以下工作:(1)森林防火指挥部靠前指挥,在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做好扑火相关工作。(2)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发生。(3)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要求,落实其他重大事项。4.6火灾扑救和火情处置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专业森林消防队到火场前,迅速就近组织业余扑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场处置扑救,力争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4.7配合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配合县、度假区管委会有组织、
13、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火灾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4.8配合救治伤员配合行政村组和相关单位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4.9善后处置对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系统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4.9.1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属于国家职工(包括合同制和临时工)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医疗,承担抚恤费。因公负伤的医疗费、就医路费等由所在单位全额报销;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在单位不得扣减其工资、奖金和降低福利待遇。若致残,所在单位还应根据伤残程度,按规定发给伤残抚恤金或者
14、因公伤残补助费。扑火牺牲的由其所在单位发给丧葬费和抚恤费。若牺牲的职工事迹突出,被追认为烈士的,报告县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对烈士家属给予抚恤。4.9.2 2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非国家职工的,由起火单位按规定负责医疗和抚恤。对负伤的要负责进行医疗,经过医治不能完全恢复健康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报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评残,并发给残疾补助。对因扑火牺牲的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落实善后政策。4.9.3 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报县防灭火指挥部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4.9.4 配合维护社
15、会治安配合做好度假区管委会及二级单位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财务和救灾物资,以及散布、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4.9.5 9.5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应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火彻底熄灭后方可撤离。5后期处置4.9.6 1火灾评估扑救结束后,配合防灭火指挥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4.9.7 总结及时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总结扑救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逐级向上级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5.3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本系统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自然资源规划局或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综合保障6.1 队伍保障度假区(林场)和各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兼职森林消防队。(1)度假区应组建20人以上的业余森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