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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科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 .参加安委会会议;3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熟知安全应知应会,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4 .为公司及相关单位、科室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5 .负责审核公司的重要安全规章制度;6 .负责提供打孔盗油案件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组织收集并汇总打孔盗油案件有关举证材料,监督、指导各单位对打孔盗油案件的司法跟踪管理工作,负责案件起诉阶段的相关法律工作;7 .参与机械设备和建筑设施损坏事故、铁路事故等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调查;8 .承担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9 .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10 .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11 .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