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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餐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详见列表:序号产品种类抽样数量检样数量备样数量1儿童餐盘、餐碗8件5件3件2儿童水杯8件5件3件3儿童餐勺、餐筷16把/双12把/双4把/双注: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总迁移量GB31604.1-2015&GB31604.8-20162高镭酸钾消耗量GB31604.2-20163重金属(以Pb计)GB31604.9-20164脱色试验GB31604.7-201
2、6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4附则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2021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三批)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21)53号)中的儿童餐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