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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旗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我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能职责(一)主管职责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或其授权的部门(盟政务服务局)是全盟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负责对全盟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推进、指导
2、、协调、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综合办)或授权的部门承担本地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主管职责,负责对本地区政务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考核评价、监督问题;负责对本地区的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日常监测,负责做好网站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等工作;承担本地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主管职责,负责新媒体备案管理、开办关停、整合注销、日常监测、协调监督等工作。各级机构编制、公安、网信办、通信管理等部门作为协同监管单位,共同做好网站标识、域名和网络内容服务商(ICP)备案管理、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二)主办职责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办公室(或授权的部
3、门)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的主办职责。主办单位应履行网站和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可指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承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具体见“阿拉善盟政务公开职责分工”(附件1)。二、推进政务公开(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 .重点推进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代办帮办”“跨省通办”“盟域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4、着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全面梳理惠企利民政策,建立政策库,确保政策找得到、看得见、用得上。2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抓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公开工作。3 .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养老、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1.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办理流程中要明确
5、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及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清理及监督管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好失效文件的标注;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多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4 .推进执行公开。对重大决策的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加强执法信息公开。(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1 .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各级政府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
6、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2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对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3 .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属事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盟委宣传部、盟委网信办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认真落实回应责任。对涉及各级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单位是回应主体。各级政府办会同各级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
7、作。4 .抓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关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查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群众留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回应。5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内容,建立受理、登记、办理、回复、复议、应诉等工作制度,严格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三、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规范政府网站建设1 .规范网站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要求规范网站管理,新开设政府网站需向本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后,登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提交基本信息,获取政府网站标识码并
8、通过安全检测方可上线运行。未按指引要求程序办理关停手续擅自下线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2 .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网站主办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主办职责,一是落实专人专责巡查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应及时优化调整或关闭整合;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推广使用;三是按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集约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
9、目维护台帐(附件2)的要求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更新情况将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1 .规范运维管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原则上应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名义开设账号。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对同一平台上开设多个账号的,以及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低和利用率不高的政务新媒体要进行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2 .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旗(区)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政务新媒体,需向本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新媒体,需由盟政务服务局报至自
10、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核获批后方可录入。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或注销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均需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提交申请。(三)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加强信息发布风险前置审核,确保信息来源合法正规、权威准确、及时有效。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等言论。(四)完善运维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力量配备,指定
11、专人负责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等工作。主办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和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纠正运行中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出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报送主管单位。要按规定编制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级部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发布。(五)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技术安全由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内容安全由主办单位负责。主管单位要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技术平台和内容进行安全评估。主办单位要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12、,对重点敏感信息每日进行扫描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六)强化宣传引领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治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网上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加强沟通、主动发声、有效引导。四、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培训,切实履职尽责,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二)健全监管机制各主管单位要加强监管,每月开展1次全面巡检,并及时公开检查情况。要建立问责机制,对被国家和自治区抽查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施问责,相关地区在通报下发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本部门的整改和问责情况书面报盟政务服务局。盟政务服务局要建立“日巡检、月通报、季考核、季调度”机制,对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月通报并予以公开;对被国家和自治区、盟政务服务局抽查通报的问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施横向向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通报机制,对季度政务公开考核排名末位的部门实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