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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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218号)要求,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工作任务(一)依法查处实施或参与代孕、非法采供卵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买

2、卖精子、买卖卵子、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二)清理和查处违法违规发布代孕、非法采供卵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广告、信息、网站(APP)o(三)对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排查注册范围为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母婴保健等重点企业,依法处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的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五)严厉打击辅助生殖相关的无证生产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查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辅助生殖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六)严厉打击由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非法运

3、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等违法行为。三、职责分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线索发现处理机制,健全信息沟通共享,严格监督执法,对重点案件开展联合督导督办。(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组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政法部门充分发

4、挥综合治理优势,形成联合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工作合力。(三)网信部门负责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清理非法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信息,处置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网站平台。做好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共同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五)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

5、案件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严厉打击。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身份、指纹等设备的配备。(六)电信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网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服务的监管。依法配合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非法买卖卵子等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APP)。(七)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生殖健康教育和卫生、健康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将法治教育与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加强权益保护宣传,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八)民政部门严格履行依法收养登记职责,加强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九)市场监

6、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涉及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十)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涉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进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开展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查获的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检验、鉴定等技术工作。(十一)妇联负责发挥组织优势,依托相关工作载体和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十二)军队各单位卫生部门参照本通知同步执行。四、工作部署(一)集中整治阶段(8

7、-9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活动。包括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自查整改等工作。(二)重点抽查阶段(970月)。省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省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监督检查省属医疗机构,并配合做好抽查工作。(三)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各地各部门全面总结专项活动工作情况。五、组织保障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职

8、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紧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全链条管理,包括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严格患者身份识别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互联网医院相关药品处方审核。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关键环节核查身份信息。加强对舆情的关注,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主动查找辖区内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线索“顺藤摸瓜”,开展深入分析,研判黑产链条,组织调查核实。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的机构、人员,构成

9、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和移交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省卫健委牵头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移交案件线索,收集工作情况,联系协调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共享、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合作制度。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综合治理,联合惩戒。(四)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要进

10、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有奖投诉举报制度。省卫健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各地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开展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增强群众辨识能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请各地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卫健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每月30日前汇总辖区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活动汇总表(见附件),报至省卫生健康监督所;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活动工作总结及加盖公章汇总表寄至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同时发

11、送电子版。省卫生健康监督所于每月3日前将全省上一月活动开展情况(含汇总表)、于12月25日前将全省工作总结(含汇总表)报送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卫健委联络员:综合监督处孙丽平电话:传真:省委政法委联络员:综治督导处温后钟电话:传真:省委网信办联络员:网络管理处罗成锋电话:传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络员:刑一庭韩静电话:传真:省人民检察院联络员:第一检察部潘森林电话:传真:省教育厅联络员:体卫艺语处林裕添电话:传真:省通信管理局联络员:网络安全管理处陈庸程电话:传真:省公安厅联络员:治安总队陈培雄电话:传真:省民政厅联络员:儿童福利处黄骏电话:传真:省市场监管局联络员:广告监督管理处林强电话:传真:省药监局联络员:药品流通监管处章勇电话:传真:省妇联联络员:权益部黄目标电话:传真:中国人民解放军无锡联勤保障中心卫勤处联络员:刘云电话:传真:东部战区陆军保障部卫生处联络员:余黎明电话:传真:省卫生健康监督所联系人:医疗传染病科张海燕电话:传真:附件: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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