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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武市2023年玉米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宁夏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灵武市2023年玉米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为了切实抓好玉米作物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做好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确定实施主体的数量全市建设玉米作物高产高效示范田3万亩,其中在梧桐树乡、郝家桥镇各建立高产高效万亩片1个,在梧桐树乡、郝家桥镇、崇兴镇、白土岗乡建立玉米高产高效千亩方10个,拟确定多家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该项目。二、项目申报条件1 .示范点基础条件、面积:示范点要连片集中,交通便利,规模达500亩以上,玉米确保收获籽粒。2 .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
2、及经济实力,有相关项目工作业绩;3 .有规范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专业的财务人员;4 .经营主体必须有一定的生产经营技术力量;5 .能积极配合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田间管理及测产验收等资料整理具体事宜;6 .经营主体无银行不良贷款、经济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土地流转费等不良记录。三、确认程序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7 .专家评审:由农技中心提请局党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前期遴选评审。8 .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9 .公示: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选择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在灵武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1.提交申报材料:(1)新型经营主体简介及承担同类工作的业绩;(2)新型经营主体的注册证,土地流转合同等;(3)示范点位置示意图;(4)技术人员相关资料;(5)有关财务及专业财务人员资料;(6)开展作物种植经验的证明材料;(7)无不良记录的证明。2.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9日。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