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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督促各地港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交水发(2016)75号)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港口安全生产实际,建立省级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一、巡查对象巡查对象为设区市港口管理部门(含执法队和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查所在地县级港口管理部门、基层站
2、所和有关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二、巡查组成员巡查组主要由省级港口管理部门组成,根据巡查工作需要,可抽调其他市港口管理部门业务骨干或邀请专家参与,必要时请省级纪检部门参与。三、巡查主要内容根据被巡查单位具体情况以及巡查工作安排,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巡查:(一)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机制、消除监管空白等情况。(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包括监督检查、重点监管名单、安全约谈、挂牌督办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际执行情况等。(三)港口危险货物有关许可
3、、备案、核查、报告工作情况。包括行政许可、备案、核查和作业报告审批依法依规开展、档案规范建立和按要求进行的检查清理等情况。(四)港口危险货物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开展情况。包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按计划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区域进行重点巡查,以及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闭环管理和整改销号等情况。(五)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制度,对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组织开展事故风险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应急准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使用,重要设施设备实现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主要负责人和主管
4、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职称达标等情况。(六)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情况。包括辖区内危险货物主要品种、数量、分布情况、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等监管底数摸清情况,以及监管过程和履职情况“痕迹化”和监管对象基础档案建立情况等。(七)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包括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责任、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实施效果等情况。(八)港口危险货物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完善、专业化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资源储备、应急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等。(九)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特殊作业监管情况。包括对辖区内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
5、业、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的监管情况及相关台账记录。(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建立情况以及受理举报情况。包括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举报行为处理方式有关制度的建立情况,以及相关举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等。(十一)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的延伸检查。对于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的延伸检查,将依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涉企检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十二)基层站所的延伸检查。对于基层站所的延伸检查参照对市、县港口管理部门巡查内容,重点检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落实情况等内容。(十三)其他情况。四、巡查方式巡查组根据巡查内容和被巡查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组织开
6、展的第三方安全抽检等,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查工作实际可选择运用):(一)听取被巡查单位的工作汇报,必要时可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三)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部分基层站所和有关港口危险货物企业进行抽查。(四)其他方式。五、巡查程序(一)计划告知。制定年度巡查工作计划,提前告知被巡查单位。(二)巡查和反馈。对被巡查单位进行巡查,巡查结束后,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情况,指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三)问题整改。被巡查单位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按巡查组要求的时间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港航管理中心。(四)
7、情况通报。省级港口管理部门以适当形式将巡查组反馈意见、被巡查单位整改情况向全省各地港口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六、其他事项(一)原则上每两年实现对各市级港口管理部门巡查“全覆盖二巡查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深入了解掌握被巡查单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失职渎职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及时责令被巡查单位按要求整改或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在巡查过程中,巡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市级港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被巡查单位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四)被巡查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巡查工作,自觉接受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要求及时处理。巡查结果纳入省厅对各地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