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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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科农字(2022)119号)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的年度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工作,经征求全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和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商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组成单位同意,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控制优秀良好比例、明确评优规则、优化考核工作程序、完善考核评优结果应用、优化科技服务积分规则等。现印发

2、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修订),请遵照执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代章)2022年11月9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的年度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服务积分、考核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公布、

3、考核结果应用等。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科技服务绩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全年服务任务包括:(一)每年为服务对象提供现场科技服务不少于30天,服务带动基地总面积不少于100亩或者基地总产值不少于100万元,开展科技培训不少于30人次。(二)每年通过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发布优良品种、高优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市场供求等信息不少于5条,提供远程咨询解答、生产技术管理指导等线上服务不少于10次。(三)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本满意或满意。第四条年度考核服务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考核合格需要完成当年应完成的服务任务。当年应完成的服务任务按照当年实际应服

4、务月数进行折算。接上年继续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当年实际应服务月数为12个月,应完成全年服务任务;当年新选派(或调换)的科技特派员,当年实际应服务月数从开始选派月份算起(如选派前已开展科技服务的,从开始服务月份算起),并按比例折算当年应完成的服务任务,当年未完成的服务任务累加到次年的服务任务一并考核。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通过云平台将科技特派员的所有服务任务和考核基地绩效进行量化计分,服务对象对科技特派员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并核算计分,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服务考核基地进行核查评价并核算计分,形成科技特派员的年度服务总积分,具体按积分表执行(见附表)。第六条选派型科技特派员考核合格应同时达到:完成年度

5、服务任务;选定考核基地并填报服务绩效信息;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满意或基本满意;服务签到的核查抽查没有“不属实”记录。否则,确定为不合格。考核合格且考核基地核查评价结果为3及以上的,按照年度服务总积分高低进行评优。年度考核评优优秀、良好比例分别控制在当年选派总人数的10%,15%以内。评优规则:按照优秀、良好比例,分别确定当年自治区级(含外省、中央级)单位、设区市单位、县乡镇单位(含无单位)派出人员(即三类人员)的可评优秀、良好人数,对符合评优要求的三类人员分别按照科技服务积分从高到低筛选出优秀、良好初步名单(其中后两类人员先按照3%比例从全区本类人员中统筹筛选出优秀初步名单,余下优秀名额再分别按各

6、市、县符合评优要求人员中筛选)。第七条注册登记制科技特派员不参加考核,参照上述方式进行评优。评优要求:全年有服务签到记录;选定有考核基地并填报服务绩效信息,而且核查评价结果为3及以上;服务签到的核查抽查没有“不属实”记录。评优规则:按照前述优秀、良好比例,确定当年可评优秀、良好人数,对符合评优要求的人员按照科技服务积分从高到低筛选出优秀、良好初步名单。第四章考核工作程序第八条发布考核通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发布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具体要求。第九条核算服务积分。通过云平台统计每位科技特派员的当年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并核算年度服务总积分。第十条确定年度评优比例。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分别确定选派

7、型科技特派员和注册登记制科技特派员的年度优秀、良好比例。第十一条核查送审。通过云平台管理后台,设区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科技厅(以下统称分级管理单位)分别对设区市、县乡和自治区派出单位的科技特派员的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和积分核算情况进行核查(检查是否存在统计错误、数据不实等情况)。云平台按照本细则第六条筛选列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初步名单。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有关派出单位核查初步名单是否与相关条件相符(原则上按照年度服务总积分高低确定优秀、良好档次名单,有特殊情况的由分级管理单位进行调整,实地核查发现服务效果特别好、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科技特派员,可以

8、不按积分高低优先调整列入优秀档次名单),确认无误后提交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审核。第十二条审核公示。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然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7天。第十三条公布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组成单位联合公布考核结果,并反馈各派出单位。第五章考核结果的应用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激励和核发工作经费的主要依据。自治区对年度考核为优秀、良好档次的科技特派员统一颁发考核等次证书,优先继续选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科技特派员,不再继续选派,并取消其三年内科技特派员申报资格。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档次的科技特派员,分别按照每人1万元、0.

9、5万元的标准发放奖励经费。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应当全额退回工作津贴以及未使用的保障经费。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可直接确认其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档次(有特殊情况除外),不受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限制。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在技术岗位竞聘中给予优先考虑。第十七条注册登记制特派员当年实地服务完成天数达不到同批次选派型科技特派员年度服务任务1/3的,第二年不再继续选派。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由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试行)(桂科农字(

10、2021)131号)同时废止。以前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附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积分表计分类型计分项计分内容及规则枳分最高分值数据来源及统计规则线下服务1.服务签到天数,1天0.6分45以云平台的有效签到天数为准(含往返天数)次数,1次0.2分以云平台的有效签到次数为准当天最远签到点距派出单位距离,100公里以内加0.2分,每多100公里加0.1分以云平台签到统计距离为准,一天有多次签到的,不累加,以最远距离计分2.服务基地面积,100亩以内0分,100-500亩1分,之后每增力口500亩力口1分5以云平台登记的基地信息为准,计算当年服务签到过的所有不同基地的

11、总规模,分别按面积、预估年产值计分,取高分项预估年总产值,100万元以内0分,100-500万元1分,之后每增加500万元加1分3.科技培训期数(签到次数),1期2分26以云平台的有效培训签到次数为准,一个培训需求算一次培训签到人次数,1人次0.2分以云平台记录的各次培训服务明细中的参加培训人数为准线上4.直播培期数(培训班次数),1期以云平台发布的培训直播班次数服务训2分为准,一次培训算1期。观看人数,IOO人以内05分,100-300人1分,300-500人1.5分,500人以上2分以云平台记录的观看直播和培训后15日内观看培训视频的人数计,相同人员不累加人数。5.发布信息科技成果,1条0

12、.4分5以在云平台“云展厅-科技成果”栏目发布的科技成果条数为准,相同科技成果不累加。服务简报,1条0.4分以在云平台“宣传交流”栏目发布的服务简报条数为准,一天服务最多只能发布一条简报。培训视频,1条0.8分以在云平台“云课堂”栏目发布的培训视频条数为准,培训视频以科技特派员自己和本单位拍摄制作的技术培训视频为主,可以针对农业生产某环节、某季度管理的实际操作拍摄短视频;还可以收集上传其它来源的农业农村实用技术视频(但要避免侵犯知识产权)。培训资料,1条05分以在云平台“云课堂”栏目发布的培训技术资料条数为准,可以上传科技特派员本人在线下现场培训时印发的技术资料(上传后通过平台查阅,可以免打印

13、),也可以收集上传其它来源实用可靠的农业农村实用技术资料(但要避免侵犯知识产权)。6.远程指导问题解答,1次0.3分5以在云平台“科技服务-问题解答,栏目中回答问题的次数为准,同一问题同一特派员回答多次的,只算一次咨询回复,1次0.3分以在云平台“科技服务-问题解答,栏目中回复咨询的次数为准,同一咨询同一特派员回复多次的,只算一次远程服务,1次0.3分以在云平台“科技服务-远程服务”栏目中向服务对象发送指导信息的次数为准,发送一次服务对象需回复一次才算其他远程服务,1次0.3分3以在云平台“科技服务-远程服务”栏目补录的其他远程服务(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可视化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技术指导

14、服务)条数为准,同一服务对象同天服务仅算1次服务。服务绩效(考核基地)7.基地规模面积,IOO亩以内0.4分,100-500亩0.6分,之后每增力口500亩力口0.2分1每位科技特派员确定1个考核基地,以云平台登记的该基地信息为准,分别按面积、预估年产值计分,取高分项预估总产值,100万元以内0.4分,100-500万元0.6分,之后每增加500万元加0.2分8.核查评价根据考核基地服务效果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级评价,其中为5分,为15分,为25分,为35分,为45分45由县级科技部门根据考核基地的服务效果、效益、示范带动情况,以及考核基地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优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解决主

15、要技术问题、研发新产品、基地节本增效情况,还有科技特派员全年服务其它基地、开展科技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意9.服务对满意15分,基本满意1015由考核基地的需求联系人对科技度象满意度分,不满意0分特派员的服务进行评价。加分项10.基本条件正高级职称3分3以云平台记录的科技特派员职称信息为准副高级职称2分中级职称1分11.服务对象数量超过5人每多1人加0.2分2由云平台统计线下服务的不同基地数、培训期数和线上服务的不同对象人数。12.创业带动及利益共同体在基层创办、合办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加3分3由科技特派员上传创业情况及相关经营主体证照,证照审批日期应为当年,证照或有关设立文件应能证明科技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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