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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隐患目录编弓分类隐患内谷主要依据备注一类二类通用部分2023.002.00.001基础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2023.002.00.002主要负责人职责1 .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 .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5 .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 .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3)1号)编3分类隐患内谷主要依据备注一类二类8 .未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9 .未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依法不需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小型或者微型企
3、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每年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0 .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11 .未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未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未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2023.002.00.003制度未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生产制度与实际不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2023.002.00.004操作规程未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2023.002.00
4、.005安全培训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2023.002.00.0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编3分类隐患内谷主要依据备注一类二类06人员管理资格,上岗作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二)2023.002.00.007风险分级管控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2023.002.00.008隐患排查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2023.002.00.09相关方管理未依法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2023.002.00.010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一)2023.002.00.011劳动防护用品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6、佩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2023.002.00.012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2023.002.00.013应急救援管理未按规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2023.002.00.0重点领域设备设施及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编3分类隐患内谷主要依据备注一类二类14场所环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023.002.00.01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
7、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定期检测;未规范记录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023.002.00.016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2023.002.00.017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未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四条2023.00
8、2.00.018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2023.002.00.01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未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2023.002.00.020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占用、锁闭、封堵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编3分类隐患内谷主要依据备注一类二类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2023.002.00.021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m之内的传动带、转轴、传动链
9、、联轴结、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条2023.002.00.022作业行为进行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时,未制定作业方案、未落实安全交底、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安排专人现场管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五条2023.002.00.023危险化学品管理未根据商品性质和灭火方法的不同,严格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0、17914-2013)第4.2.2条2023.002.00.024在库房内进行分装、改装、开箱、开桶、验收等活动。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8.5条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7.2条2023.002.00.025库房内可能散发或泄漏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未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编3分类隐患内谷主要依据备注一类二类第4.2.1条2023.002.00.02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
11、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2023.002.00.027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照明、事故照明设施、电气设备和输配电线路不防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DBl1/755-2010)第4.2.1条2023.002.00.028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操作。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4条2023.
12、002.00.029气瓶放置未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8.6.9条2023.002.00.030空瓶与实瓶未分开放置,并无明显标志。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8.6.9条2023.002.00.031包装、分割、产品整理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二条(一)2023.002.00.0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或者快速冻结装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编3分类隐患内谷主要依据备注一类二类32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应急管理部令第IO号
13、)第十二条(二)2023.002.00.033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5.L1条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5.L1条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第5.1.1条2023.002.00.034粉尘防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一)2023.002.00.035不同类别的可
14、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二)2023.002.00.036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三)2023.002.00.037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