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自由主义”何以可能——以“无为”为中心的新阐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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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家自由主义何以可能一以无为“为中心的新阐释就儒释道三家和自由主义的关系而言,自严复以来,不少人认为道家与自由主义之间更具有亲和性(1)早在1905年前后,严复就从老庄道家那里发现了与自由主义的核心枢念自由、平等与民主相类似的思想。比如,庄子评语说:“晚近欧西平等、自由之旨,庄生往往发之。评玩其说,皆可见也。再如,老子评语说:“夫黄、老之道,民主之国之所用也,故能长而不幸,无为而无不为;君主之国,未有能用黄、老者也。汉之黄、老,貌袭而取之耳。(王桢主编:严复集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146、1079页。),基于此,道家自由主义”的提法在一定范围内流行(2)蔡志栋:论“道家自由

2、主义”三相,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那么,证成这一概念的基本途径是什么呢?一般认为,基本概念的互证或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道家而言,“无为1这一术语位于其思想的中心地带(3)美史华兹: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程铜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7页。对于道家的第一文本道德经来讲,无为是其思想的中心(4)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笫1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75页。另,1993年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墓葬时间约为西元前300年)竹简中老子的三个版本虽然都只有通行本(王弼注本)篇幅的35%左右,但是无为”观念也是其中心内容。为了论证的便利,本

3、文选择老子(5)道教兴起后,老子就被称为道德经,本文主要使用老子的书名。至于老子其人和老子其书,笔者大致采纳了劳思光的观点。其核心观点是:G道德经一部分材料先于庄子,另一部分则可能逐渐为后人所增附而成。至韩非子时,今本已经大致形成。另据玛友兰的看法,老子明显晚于孔子、墨子,但早于庄子。本文认定“无为”是老子的核心观念,产生于庄子之前。为了行文的便利,后文有的地方会把老子简写为老子。(劳思光:新瘠中国哲学史第1卷,第157-175页;鸟友我:中国哲学简史,涂又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81页。)作为道家的核心论旨无为的基础文本(6)刘笑敢曾对“无为”观念在先秦的演变予以考察。(S

4、eeXiaoganLiu,Wu-wei(Non-Action):FromLaozitoHuainanzi,TaoistResources,Vol.3,No.1,Jul.1991,pp.41-56.)(,对于自由主义来讲,自由无疑是其首要概念。其实,在道家与自由主义的两造之间,无为与自由的相关性早就得到关注(7)胡适:从思想上看中国问题,胡适全集第8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68页。胡适把“无为和内心的自由”或“消极的自由”联系起来。与传统思路不同,本文试图更进一步以核心论旨的探究为中心,推进对“道家自由主义”的新证明。1978年,德沃金(RonaIdDWOrkin)在其经典论文

5、自由主义中认定,中立性(neutrality)是贯穿自由主义核心立场的原则性理路,是自由主义区别一切理论对手,特别是保守主义的分界线(8)ROnaIdDWOrkin,“Liberalism”,PublicandPrivateMorality,ed.byS.Hampshire,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78,pp.113-143.=在此基础上,拉莫尔(CharleSLarmOre)进一步认为,中立性是自由主义的核心论旨(9)封拉美尔:现代性的教训,刘擎、应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笫136页。拉莫尔的原话是,描述自由主义的根本特征的一个固

6、有概念就是中立性概念。在笔者看来,所谓的-根本特征”就是本文所说的核心论旨。中立性或国家中立(neutralstate)是现代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核心慨念,其与至善主义(PerfeCtiOniSm)或至善论之争构成当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论辩。就本文而言,上逑论争构成我们写作的一个宏观理论背景。下文拟通过“中立性去理解无为,从而为“道家目由主义”提供一个新证明,进而展示“无为在政治哲学领域内的当代相关性(1。)就此而言,本文并不赞同刘笑敢的无为“在西方哲学的楣架中找不到恰当位置”的判断。(参见刘笑敢:老子之自然与无为一古典意含与现代意义,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编,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10期,199

7、7年,第2558页。).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仅对道家自由主义的可能性给予一定分析,而对其必要性、可欲性之类的论题暂未涉及。就此而言,本文或可视为在道家自由主义”论题上的一篇抛砖引玉之作。一、澄清概念:“中立性”“至善主义”“无为”在正式进入主题之前,有一系列概念需要澄清。其中,坡关键的是“无为”和“中立性”这两个概念,通过对后者的分析,“至善主义和反至善主义”等其他概念就相应地得到界定(11)参见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PERFECTloNlSM(作者是SteVenWaIl)词条,特别是其中第三章第一节(ThePrincipleofStateNeutrality),网站httpsyplato.sta

8、nford.eduentriesperfectionism-moral.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1月20日。由千本文的目标之一是试图参与当代政治哲学的讨论,故而首先从一般的政治哲学概念切入,然后再考察道家的独特概念。(-)中立性应该承认,人类关于中立性的明确思考是一枚比较晚的事件。中立性和自由主义具有密切关系。在古典自由主义的创始人洛克那里,中立性是以宗教宽容/政教分离的形式表达的;到了康德,它以autonomy为基砒;到了密尔,它和个性原则互为表里。不过,中立性就念直到1978年才在德沃金的自由主义一文中获得完全的呈现。在德沃金看来,中立性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其区别于保守主义和社会主义

9、的核心。他从“平等待人”这一根本道德原则推导出中立性,就什么可以被称为美好生活的问黑来说,政府必须保持中立的态度”(12)ROnaldDWorkin,“Liberalism”,PublicandPrivateMorality,p.127.不过,拉莫尔并不同意仅仅依靠一个原则就可以推导出中立性,他朴充上了另一个条件:“政治自由主义的最低限度道徒观念的核心是理性对话和平等尊重这两个规范抽象炖说,这两个原则合在L起产生了政治中立性的自由主义理想.”(13)美拉莫尔:现代性的教训,第151页。其中,第144151页是对两个原则的具体论述。此后,中立性概念迅速流行开来,形成大量论述。由于拉莫尔及罗尔斯都

10、是在政治自由主义”这个概念背景下思考中立性问题,故而有论者干脆把中立性称为政治中立性原则(14)谭安奎:政治的回归:政治中立性及其限度,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中立性当然是针对政治国家的,就此而言,称其为政治中立性原则也无可厚非。不过,根据思维经济原则,本文坚持使用“中立性”这个简单名称。就中立性的基本含义而言,它强调了对国家职能予以限制,特别是禁止国家在各种良善的生活观念之间予以排序,从而有所偏倚。具体讲就是,“当代自由主义理论的一个独特的特征是它对中立性的强调,所谓中立性是指这样的观点:国家不应当褒贬特定的美好生活观念,而应当提供不同的和潜在冲突的善观念能够在其中被追求的一种中立

11、的框架(15)WiIlKymlicka1LiberalIndividualismandLiberalNeUtraIity,Ethics,Vol.99,No.4,Jul,1989,p.883.(上述引文参见应奇编:自由主义中立性及其批评者,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79页。)。(二)至善主义中立性的反而是至善主义,或者说国家中立即反至善主义(anti-perfectionism)。那么,至善主义指的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国家支持一种或多种良善生活观念,或通制一些不艮”的生活方式。亚里士多德以为,伦理学追求个人之善,而政治学追求城邦之善。于是,政治哲学特别是其研究对象国家就理所当然地

12、要追求善。就此而言,国家是支持至善主义的。论者大多以为古典儒家也是拥护至善主义的。从现实上看,从古希腊到中国的古代国家都是至善主义的,也就并不令人诧异。可见,至善主义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是一种比较富见的关于国家职能的思考。或者说,至善主义不但是一种正统观点,而且是L种颇为符合人的直觉的观点。从概念来看,中立性和至善主义都是针对国家的。但是,至善主义是一个复杂概念,正如有论者所言,其可以区分为国家至善主义和社会至善主义,而中立性反对的仅仅是国家至善主义:因此,争论也许被理解为不是在至善论和中立性之间,而是社会的至善论和国家的至善论之间的选择因为国家的中立性的背面就是在市民社会中对至善论的理

13、想和论证的地位和作用的支持。(16)lbid,p895.这种观点严格区分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或者说公域与私域,并把这个区分作为自由主义中立性的前提(17)SeeTongdongBai,AgainstPoliticalEquality:TheConfucianCase,NJ:PrincetonUniversityPress,2020,p.170.类似于金里卡(WiIlKymliCka),罗尔斯也明确指出:“虽然作为公平的正义允许在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中承认优越性的价值,但是追求人类至善必须限制在自由结社的原则的范围之内。”(18)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14、社,1988年,第328页。很明显,罗尔斯为人类对至善的追求划定了界线。那么,什么是至善主义呢?按照其最宽泛的意义来理解,至善论是指国家应当促进有价值的美好生活。(19)JosephChan,Legitimacy,Unanimity,andPerfectionism,Philosophy&PublicAffairs,Vol.29,N1,2000,p.5.这个说法还是有L些抽象,更为具体的表述是:道德、政治哲学中的至善论是指指导社会按照下述目的耒安排制度并规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即最大限度地达到人类在艺术、科学和文化方面的优越性(20)美罗尔斯:正义论,第325页。(三)无为在先秦时代,国家和社会

15、概念尚未分化(21)即便如此,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封速制度崩溃的时期,和西欧近代早期封建制度逐步瓦解具有某种相似性。在这个意义上,春秋战国政治哲学确实和现代社会具有相关性。(参见白彤东: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8页。)。因而,笔者不采纳老子的“无为可以同时支持国家中立和社会至善主义的类似于金里卡的激进主张,而是认为无为”仅仅针对国家层面而暂不涉及社会层面。其实,这也是简化问题的一种方式。这种做法和传统上认为道家无为实施的主体是国家的代表侯王或圣人也是契合的。用汉书艺文志的话来说,老子是一部阐发“君人南面之术的著作。就国家行为层面的无为,其精确表述应该是无为之治(22)王中江认为,老子使“无为之治”成为了道家政治哲学的根本原则。(参见王中江:根源、制度和秩序从老子到黄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04页。)或“无为而治”。为了行文的便利,本文依然使用“无为这一术语。“无为和“自然是继“道和“德之外老子的核心柢念。相对而言,道和篌”侧重于形上学和宇宙论,而“无为”和自然偏重于人事(社会政治等)。如果说自然”是人类要实现的价值目标,那么无为”可以视为实现“自然”的手段与方法。早期道家对1自然”的看法大致可以区分为两种形态,即消极义(自然与否取决于他者)和积极义(自然与否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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