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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硅微粉(水合二氧化硅)粉碎加工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3-370783-04-01-91821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田柳镇工业园工业三路与富民路交叉口西地理坐标(东经118度44分49.2秒,北纬37度1分8.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2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
2、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寿光市田柳精细化工园位于寿光市田柳镇,原为寿光市田柳项目区,寿光市人民政府以寿政函200872号文批准成立田柳项目区,于2009年12月31日以潍环审字2009209号文批复,田柳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6日以田政201615号文将寿光市田柳项目区更名为田柳精细化工园,2016年9月19Fl潍坊市人民政府
3、以潍政办字(2016115号文批准成立寿光市田柳精细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寿光市田柳精细化工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单位: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潍环审字20181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拟建项目不在“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拟建项目位于田柳镇精细化工园,根据寿光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20日发布的寿光市田柳镇总体规划(2015-2030),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详见附图6),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2、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范围符合性分析寿光市
4、田柳精细化工园的四至范围:北至三号路以北约600米,南至富民路以南约520米,西至朱营路以西约840米,东至工业三路以东约620米。规划用地总面积3.54平方公里。拟建项目位于寿光市田柳镇工业园工业三路与富民路交叉口西,符合园区规划范围。(详见附图7)(2)与园区产业定位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寿光市田柳精细化工园产业定位为以现有化工企业为基础,整合周边化工企业,主要承接精细化工、盐化工和新型化学建材项目,进一步延伸并形成完整的化工产业链条,建设多产品链、多产品集群的高端化工产业基地,打造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本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符合田柳镇
5、精细化工园产业定位。(3)与园区准入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寿光市田柳精细化工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园区准入控制要求,拟建项目与园区准入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IT园区准入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1、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结构的精细化工、盐化工、新型化学建材及精细化工、盐化工产业仓储物流产业优先准入;对园区主导产业上下游产品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优先准入;根据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相关要求进行产业链延伸涉及的行业优先准入;对属于新兴产业项目、重点产业集群项目及列入省、市、县重点推进的项目,优先准入。本项目属于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结构的新型化学建材产业,符合准入条件符合2
6、、企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本项目建设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3、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要求企业不断改进工艺、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
7、,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企业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工艺设备选用了高符合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种类;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园权。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4、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
8、拟建项目各废气均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置;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符合5、严格限制、控制某些产业进区,这些产业主要是指有一定污染,但是经过成熟的工艺治理后能够达到环境要求的建设项目,在判断该类项目时要参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严格把关,禁止两高一剩行业项目进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
9、一剩行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产业,两高一剩行业(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性的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小造纸、小化工、家具喷涂等低端产业,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低于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的项目,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严格禁止入园。本项目不属于准入条件中所列禁止入园行业符合(4)与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寿光市田柳精细化工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潍环审字(2018)19号),拟建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如下:表卜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
10、析分类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内容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于境护理关环保管(一)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念指导园区的开发与建设,形成完善的工业生态产业链,促进能量梯级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产业结构向能源、资源利用合理化、废物减量化、生产无害化方向发展。拟建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水能等,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符合(二)入园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园区规划、园区的行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条件;入园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有审
11、批权限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园区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条件:拟建项目各废气均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置;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本公司现有项目均已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符合(三)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及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做好污水池、污水管网、原辅料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防渗、防腐、防流失等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本公司厂区现有项目已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厂
12、区地面、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等做好分区防渗。符合(四)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园区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以便及时调整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进区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拟建项目建成后,需完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拟建项目建成后,需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监测计划。符合(五)要做好园区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发现问题,及拟建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符合时采取补救措施。若规划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环
13、境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园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实园区要求进行追踪评价。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寿光市田柳镇工业园工业三路与富民路交叉口西(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地势平坦,通讯畅通,交通便利。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寿光市田柳镇用地总体规划。符合所在园区准入控制要求。拟建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渤海
14、南岸滨海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距离为6125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具体详见附图5。(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项目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PM25、PMU)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15、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不达标。本项目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ooI)排放:产品分离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分离装置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I根15m高排气筒(DAO02)排放;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肥田;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经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较小;固废均进行妥善处置,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项目用水、用电均来自公司配套设施,不直接取用自然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三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