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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食堂服务外包招标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堂管理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阳光小学2023-2024学年度食堂服务外包进行招标,具体招标工作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为学校教师提供早餐、师生提供午餐的就餐服务:1、本次招标1家服务单位,1家备选单位。2、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校内教师早餐、师生午餐的就餐服务,按学校食堂管理要求,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保证在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满意度达到优良。3、中大宗食材采购按照甲地区食堂管理要求,由学校二次遴选的中标单位提供必须在学校招标单位采购,必须做到伙食
2、品种合理搭配、花式多样,注重营养与健康,规范操作,同时做好索证台账登录等。每周四前列出下周菜单,交学校总务办公室审核、公示后实施。4、本次招标投标单位法人必须到场参加投标(未到现场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只能自主经营不得转包。中标单位法人须参加学校定期召开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5、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文件,结合甲地区教育局规定,中标单位应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制定伙食标准,承包期内食堂毛利润率必须控制在25%以内,净利润率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师生和膳食委员会对食堂的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不低于90%,低于则认定取消继续承包资格、合同
3、期内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取消继续承包资格,并不得参与本校下一轮食堂招标的投标。6、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二、投标人资质等要求: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招标的企业注册资金需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具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在甲地市范围内600名学生规模以上的中、小学学校食堂三年以上的经营合作管理经验(必须是在学校食堂现场操作的)或在
4、中、小学经营合作单位(必须的在学校食堂现场操作)不少于3家(提供相关证明,以合同原件为准);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5、提供至少1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服务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服务质量及相关考核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签一年)。三、招标发布时间:2023年8月16日,发布平台阳光小学网站四、投标时间及投标地点:2023年8月22日16:00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投标地点:阳光小学紫苑楼1室总务办公室。投标人须带好参与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3年8月23日10:00,开标地点:阳光小学竹苑楼1室。六、开标时,投标人须带好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及时报名、投标。招标人:阳光小学地址:甲地市1路9号联系人:张三阳光小学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