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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自20xx年起,用两年时间实
2、现全市范围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20xx年年底前,每个区县社工站建成数量均不低于当地镇(街道)总数的一半;20xx年实现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到“十四五”末,全市搭建一批基层为民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社会组织、建设一支服务基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平台支撑和专业力量。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镇(街道)社工站党的建设,将党的领导作为社工站建设的根本保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社工站建设成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
3、(二)发挥专业特色。强化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丰富为民服务理念,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发挥专业作用,彰显服务成效。(三)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等资源,加强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探索创新,更好发挥社工站在基层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四)引导志愿服务。推动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互动格局。三、建设要求(一)设施建设各区县、镇(街道)应整合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现有资源,协调司法、卫生、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工
4、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资源,因地制宜推进社工站建设,实现资源共用共享。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各类公建设施为社工站提供满足开展服务条件的活动场所,镇(街道)负责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在社工站显著位置挂设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十XX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同时应符合关于印发VXX市集中整治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社工20xx2号)相关规定。(二)人员配备根据镇(街道)服务人口数量,每个社工站需配备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社工,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素质指具备以
5、下条件之一: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近五年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且从事驻站社工工作3年内应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工岗位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设置或从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现有社区工作者中转化等途径综合解决。(三)制度规范各区县应建立健全社工站运行管理制度。社工站应有人员管理、服务规程、职业道德规范等加强内部管理与建设的制度;有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服务档案管理、志愿者培训与管理等保障规范运行的标准;有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对象满意度、第三方评估等注重效果检验的
6、反馈机制。四、服务内容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服务。应当由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等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L社会救助领域。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2 .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等困难老年群体开展健康
7、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3 .儿童福利领域。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对象核查、家庭随访等工作。4 .社会事务领域。对困难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5 .社区治理领域。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
8、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规范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6 .其他领域。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五、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坚持“一体化设计布局,一体化资源配置,一体化管理引导”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一)市级民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社工人才专业培训,对
9、区县建设情况进行指导、考核以及绩效评估。(二)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现有资源,制定社工站建设计划,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负责指导镇(街道)做好社工站站建设资金落实和人员配备工作。建立定期考评机制,加强对社工站的资金和服务监管。(三)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做好社工站建设资金落实和人员配备工作,负责现有工作人员岗位调整事宜,并对站内活动开展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多种支持。建立日常监测、台账记录机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深刻认识社工站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强社工站建设作为落实国家决
10、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纳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政府主导,落实镇(街道)主体责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推动镇(街道)社工站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等方面发挥作用,成为基层治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二)强化综合保障。将社会工作相关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各区县应将购买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据购买服务内容纳入相关部门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其中,服务对象摸底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事务性
11、工作,可通过各级既有的相关工作经费统筹安排;服务对象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符合规定的可从困难群众救助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社工站建设。(三)加强监督评估。各区县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渠道,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强化对社工站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督导和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综合运用电
12、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营造有利于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XX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xx11号)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8号)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
13、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xx186号),山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xx5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采用政府购买
14、服务方式,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生事业转型升级渠道,完善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督导评估等系列措施。坚持统筹整合。应与组织、宣传、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惠民政策、慈善和企业等各类资源,统筹社会救助工作站(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各类阵地,共同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三)目标任务。20xx年度,我市至少建成52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
15、设任务,每个县(区)社工站建成数量不低于当地乡镇(街道)总量的1/3;20xx年,在全市实现所有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2023年,社工站运行规范、服务成效明显,社会服务资源联动网络构建完成。通过社工站建设,在全市建成一批基层为民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一支服务基层的专业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打造一批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志愿者服务等领域极具特色的社工站品牌。二、工作体系建立市、县、乡、社工站四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一)市民政局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对县(区)的社工站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
16、议进行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培养、专业督导、评估考核等工作。(二)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社工站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运行情况报告,指导承接主体配齐社工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加强对承接主体的资金和服务监管。(三)乡镇(街道)为社工站项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协助县级民政部门配齐社工、开展相关工作。定期向县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各社工站要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党的主张,联系服务群众。鼓励各级社会工作优秀代表即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或者县区和谐使者等,到社工站兼职开展社会工作项目,提升自身实务操作技能。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驻站人员在社区(村)服务时间每人每周不少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