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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松材线虫病专项防控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快速、及时、高效地封锁、处置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防疫情入侵后定殖、扩散和暴发成灾,避免造成重大经济、生态损失,保障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市林业和草
2、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1.3工作原则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疫情应急处置领导指挥机制建设,建立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防控责任体系。1.3.2 政府主导、协同应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司其职、资源共享,协调有序、运转Wj效。1.3.3 快速反应、规范管理。强化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防控体系及专业队伍建设,严守技术操作规程,封锁除治、迅速扑灭。1.3.4 3.4精准施策,科学防控。实施分区分类科学防控,确保疫情处置方法得当。1.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1 应急指挥市林业和草原
3、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暨市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外来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应急指挥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据实际情况成立防控组、检疫封锁组、技术组、保障组、信息组等工作组。各县(市)区也要依法成立指挥部,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业力量,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1.2 相关部门为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及时有效防控,在各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按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责任分工,共同参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 3专家组根据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省指挥部办公室聘请专家,成立疫情防控专家组,对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材料进行论证,提
4、供技术支持和科学决策。3疫情报告3. 1疫情确定各县(市)区和森林经营单位经初步自行鉴定后,疑似发现疫情,应立即取样送省松材线虫病检测鉴定中心检测。初步鉴定为松材线虫病的,由省林业和草原局重新取样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结果以后者为准。3. 2疫情详查首次发现乡镇级或县(市)区级疫情后,由专家组对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等情况进行详查,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图和疫情小班分布图。同时,开展疫情追溯,查明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3. 3疫情报告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林生发(2021)93号)有关
5、要求,经检测鉴定确认的新发县(市)区级松材线虫病疫情,县(市)区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应急周报”要求及途径报送基本情况,正式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还需将新发县级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等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抄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新发省级疫情,由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抄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每级疫情上报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4疫情预警4.1预警级别松材线虫病疫情一经发现确定,启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I”级响应。4. 2预警发布由省指挥部统一发布
6、疫情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和疫情发生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 3疫情通报疫情发生地接到疫情预警信息后,应在3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市、县(市)区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5预案启动5. 1启动条件本市范围内确定松材线虫病疫情后,应及时启动本预案。5.2启动程序省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指挥部汇报疫情相关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省指挥部负责组织召开预案启动会议,研究部署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经省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省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疫情处置规范性文件,规范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有序开展。6应急响应6.1 相关部门预案启动后,发生疫情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疫情应急
7、处置责任和任务,组织疫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对管辖范围内的疫情进行调查,迅速对染疫松林实施封锁,未经省指挥部批准,不允许擅自处理染疫林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向省指挥部提报参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得到批准后迅速组织实施。6.2 市、县(市)区两级指挥部预案启动后,疫情发生地的市、县(市)区两级指挥部要全面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省指挥部要求,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责任和任务,认真听取专家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组开展疫情风险评估,迅速调动可利用共享资源力量,协调解决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投入,组建疫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利用应急储备资金和物资,对疫情实施封锁扑灭,严防疫情
8、扩散蔓延。1. 息发布省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确定专人负责。新闻单位有关报道应当事前经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2. 案终止及善后处理8. 1预案终止预案启动实施后,省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效果开展评估,及时向省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止实施预案的意见建议。评估报告提出终止实施意见通过后,省指挥部应及时发布终止预案通告。9. 2后期评估预案终止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疫情发生地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疫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疫情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报省指挥部,同时抄送疫情发生地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9、单位)。8.3灾后恢复预案终止后,省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疫情发生地开展灾后恢复工作,重点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林分,清理因应急处置设立的临时设施。9保障措施9. 1经费物资按照全省各行业单位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方案(黑林草联发2021)42号),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行动所需资金筹集工作。同时,进行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10. 2技术支撑专家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疫情防治技术信息,针对灾害发生的情况,研究制定科学防控措施,并为灾后重建提供科学论证依据,为疫情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撑。10.1 员队伍建立健全基层森防应急防控人员队伍,
10、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素质、提升装备水平,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加入到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中来。10.2 急演练市、县(市)区两级指挥部要定期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全面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10附则10. 1本预案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11.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3当本预案内容与新发布的国家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以新发布的国家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市松材线虫病专项防控应急预案实施方案依据市松材线虫病专项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松材线虫病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11、系统性、精准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预防工作的函(办函生字2021)60号)工作部署,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确保我市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二、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封锁拔除,实现当年无疫情。三、实施流程(一)发现疫情各县(市)区和森林经营单位经初步自行鉴定后,疑似发现疫情,应立即取样送省松材线虫病检测鉴定中心进行检测。(二)疫情鉴定全市
12、松材线虫病鉴定工作由省松材线虫病检测鉴定中心承担,未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样品不得擅自邮寄其他检测机构,在省检测鉴定中心出具检测结果前,送检单位要严格做好信息和数据管理。初步鉴定为松材线虫病的,由省林业和草原局重新取样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结果以后者为准。(三)疫情报告经鉴定为松材线虫病后,严格执行疫情应急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疫情信息。1.各县(市)区发生疫情后,要按照预案规定的时限,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逐级向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报告。2 .森林经营单位的下辖子公司(林场、农场)发生疫情后,要按照预案规定的时限,立即向集团总公司和当地林草主管部门报告。3 .省林业和草
13、原局接到报告后,要按照预案规定的时限,向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告。4 .严禁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疫情,疫情发生信息由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暨省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外来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外公布。(四)应急响应松材线虫病疫情一经发现确定,按照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启动“I级”响应。(五)指挥与协调1.指挥体系。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暨省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外来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协调I级响应的处置工作。市、县指挥部协助配合省指挥部完成具体处置工作。2 .协调联动。市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依据各自应急预案处置方
14、案,共同参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3 .发布预警。由省指挥部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和疫情发生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疫情发生地接到预警通知后,按预案有关要求将疫情通报给可能涉及的毗邻市、县林草主管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六)现场管控加强对疫情发生地的监督管理,及时封锁现场,确定现场管控责任人,加强现场封锁管理。省级指挥部组织聘请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疫情应急处置进行论证,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决策。未经省指挥部批准,不允许擅自处理染疫林木。(七)疫情除治根据工作需要,省指挥部可调集各类专业防控力量参与灾害处置,各级指挥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省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灾害处置和扑救工作
15、。除治作业全过程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执行,确定技术责任人,确保除治质量。同时,加大对媒介昆虫的防治。(八)物资使用省、市、县(市)区三级防控指挥部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根据防控需要,各级指挥部可征用、调用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房屋、场地等。被征用、调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在使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九)新闻发布省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确定专人负责。新闻单位有关报道应当事前经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十)应急结束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向省指挥部和发生地的市级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终结实施防治的意见。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由省指挥部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四、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一)后期评估应急处置实施结束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发生地的市(地)政府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松材线虫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松材线虫病入侵的原因和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省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市级政府。(二)善后处理应急处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