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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燃气有限公司供气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站物资(含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特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单位采购市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以外的货物类、工程类(60万元以下)和服务类项目的行为。在市政府采购目录范围以内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严格按照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成立站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站物资采购小组由站办公室、财务部、经营部、纪检及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站采购办),采购办设在站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第四条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和同
2、质低价的原则,以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工作由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组织实施。由采购办人员,申请单位或科室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第五条采购范围(一)货物类。一次性支出3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3000元至5万元的办公家具;批量价值2万元以内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室自动化设备及软件;单价2000元以内或批量价值1万元以内的视听及采编设备;单价1万元以内或批量价值3万元以内的其他设备。(二)工程类。6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维护项目。(三)服务类。5万元以内的信息系统开发;2万元以内的工程监理;批量价值1万元以内的材料印刷。(四)站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其他项
3、目。第六条采购时,有关单位应按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向站采购办提出采购申请,采购方案经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站有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站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其他项目的采购,按照站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办理。第七条货物类办公用品采购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办公家具不定期采购;工程类项目(60万元)以下不定期采购,工程类的项目立项后由站经营部、财务部、纪检负责监督参与整个采购过程,并接受上级监督。服务类项目不定期采购,其他项目按站长办公会议要求的时间采购。第八条货物类项目以及具备验收条件的服务类项目,由站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单位组织验收;工程类项目由站经营部组织验收。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验收资料及时送站采购办审查备案,工程类项目验收资料及时送审,报财务备案。第九条采购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行为的,经查实后,按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