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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教职工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2019年起,对所有在职教职工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教职工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重要意义。实行教职工师德承诺,建立教职工个人师德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职工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职工管理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意义重大。二、精心部署师德档案建立工作。教职工师德档
2、案由各处室系负责建立及管理,由各处室系和学院教师工作部共同考核,由学院教师工作部负责统筹与监督。各处室系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并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起,为所有符合建档范围的人员建立相应的师德档案(各处室系新招聘的相关教职工,应自入职的学年起建立师德档案)。建档教职工包括在编在岗、聘用制和学院临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从2020年起,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三、严格规范师德档案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教职工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职工本人填写、签名;师德考
3、核记录中: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职工本人填写、由教职工所在处室系核实,由学院教师工作部根据师德考核提供考核结果。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职工,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学院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由处室系统一归档保存。四、认真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各处室系要及时安排,认真部署,确保认真做好师德档案建立工作。教师工作部统筹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每学年对全院教职工师德档案建档、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按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职工,要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职工本人及所在处室系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