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入学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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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入学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分配表学段学校名称入读指标数(人)备注小学区实验小学集团学校慈湖校区25梧田、开发区辖区区龙霞实验小学2梧田、开发区辖区瞿溪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30按“积分序位、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温州市会昌小学5景山、新桥辖区瓯海区景山小学5景山、新桥辖区区牛山实验学校(小学)10景山、新桥辖区区外国语学校小学分校10娄桥辖区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小学)5娄桥辖区2名、潘桥辖区3名潘桥第一小学5郭溪第一小学3温大附属茶山实验小学5仙岩第一小学5仙岩实验小学25温大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15区南仙实验小学5三洋辖区初中区实验中学8景山辖区3名,剩余全区统筹区牛山

2、实验学校(初中)6景山、新桥辖区区外国语学校初中分校10娄桥辖区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初中)6娄桥、潘桥辖区各3名合计185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居住证编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现居住地积分管理申请情况积分内容申请分审核分复核分备注基础分L登记居住(15分)2.个人素质(40分)学历水平(20分)技能水平(20分)3.工作情况(33分)社会保险(20分)劳动合同(10分)担任职务(3分)4.居住情况(12分)二、附加分1.人才引进2.专利创新3.奖励荣誉4.慈善公益5.近期纳税6.参政议政7.2021年优惠政策三、扣减分1.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的每次扣20分。2

3、.居住在违法建筑或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筑安全规定的禁租类房屋扣20分。3.近5年内在我市因乱排污、乱搭建、乱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的,每次扣30分。4.近5年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罚款的每次扣20分;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扣30分。5.近5年内受过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每次扣30分。6.近5年内受过5年以下刑事处罚的,每次扣80分。总分本人已阅读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本人同意授权积分管理主管部门查询本人纳税、社保等个人信息。申请人:申请日期:审核人:复核人:审核单位(盖章):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现居

4、住地址父亲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母亲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申请人与积分申请人的关系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名称镇街(开发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意见盖章:年月日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区教育局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申请人的父(母)签字:申请时间:年月日一、政策内容对持有温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留瓯过年的新居民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积分使用时间为2021年。二、适用对象2021年申请参加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三、加分标准在瓯工作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春节期间未离温,并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在瓯

5、连续居住、登记的加5分。此政策奖励积分仅限2021年申请积分项目有效。四、申请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新居民在申请参加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时,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即计入总分。五、咨询电话:瓯海区新居民服务中心2021年瓯海区返瓯新居民员工积分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一、政策内容加大企业员工积分支持力度。对上年度在瓯规上工业企业就业的外地老员工,于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前返瓯的计新居民积分3分,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前返瓯的计新居民积分1分。积分使用时间为2021年。二、适用对象2021年申请参加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三、加分标准(一)规上工业企业在职员工于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前返瓯计3分。评分标准:所在规上工业企业提供员工返工情况说明,并于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前(回瓯后三个工作日内)已办理居住登记。(二)规上工业企业在职员工于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前返瓯计1分。评分标准:规上工业企业提供员工返工情况说明,并于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前(回瓯后三个工作日内)已办理居住登记。此政策奖励积分仅限2021年申请积分项目有效。四、申请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新居民在申请参加瓯海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时,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即计入总分。五、咨询电话:瓯海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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