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docx(2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序号违法行为定性依据处罚依据备注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
2、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清算组不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3公司未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报送原登记机关备案的中华人民共
3、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董事、监 事、经理发生4变动的,未向原公司登记机 关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解散,依
4、法应当清算 的,清算组未 按规定向公司 登记机关备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公司的公司 登记机关准予 登记,公司未 按规定到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 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未将营业 执照置于住所 或者营业场所 醒目位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不按照规定办 理注销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宜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
6、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九)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合伙企业登记 事项发生变更9 时,未按规定 办理变更登记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 法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 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 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 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合伙企业登记事项
7、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合伙企业有关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二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未依 法办理清算人 成员名单备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口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由企业登记
8、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未将 营业执照正本 置放在经营场 所醒目位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合伙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O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 登记事项发生12 变更时,未依 法办理变更登 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 企业法第十五条:个人独 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 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 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 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 记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应当申请办理 法定代表人变 更登记而未办 理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
10、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4个人独资企业 未将营业执照 正本放在企业 住所醒目位置 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的醒目位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5个体工商户未 将营业执照正 本置放在个体 工商户经营场 所醒目位置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个体工
11、商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O16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字。(一)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17企业未在住所 标明经登记机 关登记的企业 名称的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企业应当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12、: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未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的。18企业名称变更 登记后,未在 规定期限内变 更其分支机构 名称的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自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登记。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名称的。19外国合伙人变 更境内法律文 件送达接受人 的,未按规定 向
13、原企业登记 机关备案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的,应当重新签署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备案。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办理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0拒绝按照规定 提供价格监督 检查所需资料 或者提供虚假 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五条: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四条: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14、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21参加传销的(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
15、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22取得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名称 发生变化,未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条例 规定办理变更 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取得生产许可 证的企业未依 照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