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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大学2013届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海南大学2013届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底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待定。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1、所有参加评审的论文,在论文送审前均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3月25日至28日,由研究生本人向论文指导老师提交“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申请表”(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老师签名同意后送交法硕办。并把学位论文电子版署上本人姓名(务必注明:检测论文)发送到法硕办论文指定接收邮箱:o相关规定,请参照海南大学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工作的规定。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资格审查和送审。2、论文答辩资
2、格审查(3月25日至29日)。由研究生本人填写论文指导老师签名海南大学硕士生培养手册上“论文答辩申请”(第11页)和5份以上法律硕士论文指导记录表,交由法硕办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修满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能如期完成、导师是否同意推荐答辩等。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盲审的同学请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在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均不能通过审查、参加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
3、。3、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研究生本人在3月30日前打印3份(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必须隐去学生本人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以保证5月初评阅结果收回后,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4、研究生于5月17日答辩前装订7本论文(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封面保留学生本人姓名,但必须隐去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答辩结束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要求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一个月以上,逾期将推迟到下半年答辩。5、答辩通过后按规定格式装订的论文,在6月15日前送3本到法硕办(其中法硕中心1本,1本送学校图书馆,1本送学校档案馆),并将论文电子版通过网络提交到学校图书馆(按学校的要求传送)和法硕中心(电子版)。其余的论文印刷数量由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