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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沉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干部的管理使用,防止下沉干部“下而不沉”,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沁水县结合实际,出台下沉干部管理考核办法。OL下沉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统筹选派,代表包联单位驻村(社区)开展工作,党员的一般任第一书记,非党员的一般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岗位不变,同时履行无疫村(社区)创建工作相关职责。02.下沉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以创建无疫村(社区)为目标,集中精力当好政策宣传员、工作协调员、健康守护员、居民服务员、社会维稳员,切实夯实防控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03.
2、对下沉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下沉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做好对下沉干部的日常管理、培养锻炼、监督考核等。乡镇党委要做好双导师帮带,指导下沉干部熟悉业务、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派出单位要定期听取下沉干部工作汇报,定期到村(社区)调研,指导促进工作,要加强关心关爱,保障下沉干部的安全健康。所驻村(社区)党组织对下沉干部管理负第一责任,要及时安排具体工作,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做好后勤保障。04.建立下沉干部管理台账。县委组织部建立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下沉村(社区)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下沉干部管理考核。乡镇党委建立下沉干部管理台账,精准跟踪下沉干部培养使用。派出单位建立下沉干部
3、派出台账,确保派出干部衔接有序。所驻村(社区)党组织建立下沉干部工作纪实台账,翔实记录出勤、请假、工作落实等情况。05.实行“一记录双报告一总结”制度。下沉干部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做好相关记录,每天向村(社区)党组织和派出单位条目式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汇报一次工作总结,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的,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所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报告。06.严格遵守请假考勤制度。下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岗、漏岗、串岗;要树好形象,亮出身份,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按规定批准备案,请假期间需由派出单位指定专人顶岗,在岗天数不够的,要相
4、应延长下沉时间。07.建立“红黑榜”制度。县委组织部将通过不定期督导、定期研判、谈心谈话、一线考察等方式,近距离识别了解下沉干部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群众评价好的下沉干部列入“红榜”名单,多渠道进行宣传,给予及时奖励,优先予以提拔任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对不服从统一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不实、群众意见大的下沉干部列入“黑榜”名单,在一定范围通报,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08.加强下沉干部培育培训。把下沉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民政、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要定期开展相关政策和技能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提升下沉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素质。09.对下沉干部开展考核。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立足下沉干部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下沉干部的现实表现。10.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开通监督举报电话(xxxx),督促下沉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