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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供应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XM=I万元(500-100)X0.7%=2.8万元(1000-500)X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义0.2%=2万元合计收费=l+28+2.75+14+2=22.55(万元)国家发展安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依据有关方面的看法,为有利于方法的顺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其次自然段的内容。二、将方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托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C)C)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