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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悬挂光荣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 法)印发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目前各地 悬挂光荣牌已进入高峰期,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地区让对象自行领 取光荣牌、不为户籍不在本地的长住对象悬挂光荣牌、不悬挂全国统一样式的光荣牌、 仪式感和宣传不够等,严重影响了工作效果和对象满意度,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立即整 改。现就规范悬挂光荣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肃落实政策,切实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 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
2、作高效落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挂尽挂。自实施办法 印发之日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给其家庭继续悬挂,烈士、因公牺牲军人、 病故军人遗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不再为其家庭重新悬挂或更换光荣牌。要以对象户籍 所在地为悬挂主要依据,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改变,按照其申请悬挂或更换光荣牌, 不能简单地以户籍不在当地为理由拒绝、推诿。各省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要加强督 促检查,发现问题严格问责、严肃处理,绝不迁就姑息。二、注重悬挂仪式,充分体现尊崇。认真落实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 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函(2019) 5号)相关要求,切实注重和突出悬挂光荣牌的仪式 感。
3、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举行集中悬挂仪式,做到既简朴、庄重,又热情、热烈。要尊重对象意愿选择悬挂或摆放方式,需要悬挂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悬挂到位,坚 决杜绝出现让悬挂对象自行领取光荣牌的现象,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把党和政 府的关心关爱送达每位对象的心坎上。三、及时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要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结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工作,依托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建立完善的电子台账。电子台账应包括悬挂光荣 牌家庭户主的基本信息、人员类别、户籍所在地、现长住地、悬挂时间、悬挂方式和变 动情况等信息项目。要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更新,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悬挂光荣牌任务
4、的同时,高标 准落实建档立卡工作,切实做到悬挂情况清楚明晰,悬挂对象信息档案齐全规范。同时, 加强和当地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结合新兵入伍、老兵退役等情况,及时更新 信息数据,切实实现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加强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借助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宣传报道,既要报道工作 进展,让对象知道何时能够挂上光荣牌,也要报道工作成效、宣传国家优抚政策,在全 社会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现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要注意收集各级在开展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中的先 进经验做法和事迹等信息,包括图片、视频、典型故事等,以便后期宣传和资料存档。 相关信息请于4月30日前以光盘形式报送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