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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供热有限公司违规用热检查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供热检查力度,维护供热市场秩序,保障公司和广大用户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供热检查程序,完善检查、取证、处置等工作环节,特制定违规用热检查规定如下:一、供热检查主要事项:根据XX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供热检查主要查处以下违规用热问题:1、未缴纳热费私自开启用热阀门窃热;2、擅自改动热力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3、擅自在室内用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4、擅自排放热力系统内的水;5、违反建筑设计安全标准新设、改换用热设施;6、其他妨碍供用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二、检查处理程序和相关要求1、供热检查人员必须印制配发
2、供热检查通知书;查出违规用热问题时,供热检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送达供热检查通知书;2、检查出违规用热问题时,必须将供热检查通知书交于用户,用户在存根联上签字留存;3、对拒不签字的,要对交付通知现场和违规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与用户的对话要进行录音录像;4、发现违规用热问题不能入户核实的,应当:4.1电话通知并进行录音并发送短信通知;4.2就近在门口右上侧合适位置张贴粉红色供热检查通知书,对现场进行录像或者拍照。5、检查发现用户有违规用热行为时,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上述程序,并认真填写供热检查记录表,并在该用户单元门显眼处张贴郑重敬告。6、发现违规实际住户与户主不一致的,若因房屋买卖原因造成的
3、,应通知违规实际住户到公司办理房主变更登记,同时按上述程序告知其违规事实和后果;若因房屋租赁原因造成实际住户与户主不一致的,实际住户和户主须到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登记相关信息。实际住户如有违规用热,房主和实际住户承担处罚连带责任。7、对已购住房未入住但阀门开启用热的,应立即按上述程序留存证据,关闭供热阀门并通知户主,若再次检查供热阀门仍开启的按上述窃热规定处理。8、供热检查人员对检查过程中的(1)供热检查通知书存根;(2)供热检查记录表;(3)录音录像、短信等证据资料必须及时到总调度室备份保存。三、违规用热处理1、对供热检查发现的所有违规用热用户由供热公司据实记入用户档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每天不定时到现场检查;对违规用热“钉子户”、窃热、放水、危害供热设施等情况严重的,供热公司立即向供热主管部门递交书面报告或处置意见,必要时依法报警处理。2、经现场检查确认的违规用热用户应根据供热检查通知书要求,限期到公司供热服务中心办理相应处罚手续;若未按要求补交取暖费、赔偿经济损失和缴纳违规用热等相关费用的,供热公司有权不对其供暖,并将用户违规用热行为录入用户诚信档案以备今后处理。3、对未按供热检查通知书要求办理处罚的违规用热户,记入重点违规用热诚信档案,安排专门检查人员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再次发现违规用热时,采取必要措施,杜绝再次出现违规用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