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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持续强化对工业运行的政策与服务保障,特制定如下措施。一、稳生产,支持企业扩产增产实施工业企业扩产增产扶持计划。鼓励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对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定产值规模和规定产值增速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工业生产运行形势制定操作规程予以明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二、稳后劲,支持企业升规纳统实施工业企业升规纳统促进计划。鼓励企业进入“小升规”培育库,对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于入库当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其中属于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
2、业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鼓励在建工业项目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投产计划,对新投产纳统且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对入库第二年、第三年实现产值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每年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强化规上企业能源要素供给保障,在要素供应紧张时,重点保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需求。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三、稳订单,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实施工业企业拓展市场扶持计划。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寻找合作伙伴、开拓市场,稳定订单份额,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活动,对相关费用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工业企业对接各类电商平台,开展工业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对接活动。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
3、作用,加力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支持企业在本市政府机关、学校、景区、车站、码头、机场、地铁、公交、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开展地产工业品实体应用、展示、体验,扩大地产工业品影响。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四、稳要素,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实施工业生产要素保障扶持措施。鼓励规上企业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e金服”平台(含线下)申请“电e票”“电费信用证”用于缴交电费的融资贷款,对企业月度用电量、电费均实现同比增长的,给予电费增长部分100%贴息,未达同比增长的其余电费给予50%贴息。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e金服”平台(含线下)申请“电e贷”用于缴交电费的融资贷款,按50%贴息补助。以上贴息每季度兑现一次,单家企业单季度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本措施第一至第三条由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组织实施,所需资金在市财政转移支付各区、火炬管委会的增产增效专项资金中安排。本措施由市工信局另行制定操作规程并负责解释。本措施自2023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