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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根据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为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医院管理,切实保障患者、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一、医院成立“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二、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职责1、负责对重大事项公开前的审核。2、每季度安排一次院务公开检查,对院务公开各职能科室(部门)院务公开的内容、
2、形式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在院务会议中通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3、检查职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4、应用多种形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每年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报告院务公开的工作情况。三、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职责1、做好院务公开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2、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和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协助处理院务公开的投诉问题,适时告知处理结果。四、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和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做到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重要议案随时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并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院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及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