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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首诊负责制及临界病例管理的规定首诊负责制是由于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的或经由分检挂号而就诊的病例,由最初就诊的科室负责首先处理的制度。临界病例是指病情复杂、涉及多科的疑难、急危病员和严重复合伤患者。在门、急诊工作中,临界病例常出现在各会诊科室及会诊科室间;由于相关各科多考虑专科病情,故在会诊中常有扯皮、推诿现象,以致延误病情,威胁临界病人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门、急诊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加强临界病员的诊疗管理,充分发挥医院整体功能,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院情况,制定以下规定:1、对门、急诊病人,尤其是重危、疑难病人和科间“临界病人”,首诊科室值班医生必须
2、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检,按“七有一签名“(就诊时间和科别、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诊疗意见和签名)的要求完成门诊病历记录。不允许一字不写而叫病人换号改科就诊或送他科会诊。2、临界病员因病情急需,首诊科室应在先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的基础上,邀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随叫随到,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有技术上的困难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应邀各级医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应邀科室相关人员负主要责任。3、如合并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则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病症为据,先由有关科室处置,需两科以上配合抢救时,应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组织抢救,有关医师不得推诿。4、凡属专科疾病,若专科医生又不在,则由当班医生应急给予认真检查和处置,若病情复杂或危重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5、应收入院的病人,如遇收入某科有困难时,且病情危急一时不能确诊,急诊科室医师或值班医师经请示医务科或夜间总值班同意后,有权根据病情决定收治有关科室,各科不得拒收,凡拒收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6、各种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明确诊断后才能转诊,若病情危重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转诊时,应就地隔离抢救,不得推诿。7、如遇大批来院抢救的病员而所收治的科室难以承担时,由门诊部办公室和医务科临时组织协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