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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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情节认定标准处罚内容1在航道、锚地、禁航区、管制区及各种危险区域从事捕捞作业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100O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三)在航道、锚地、禁航区、管制区及各种危险区域从事捕捞作业的一般未造成他人或自身财产损失责令改正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严重造成他人或自身财产损失不足5万元的或者人员轻伤处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特别严重造成他人

2、或自身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以六千元以上不超过一万兀罚款2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批准的人民政府吊销养殖证。一般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严重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养殖证3不按照养殖证规定从事养殖生产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较轻养殖面积5亩以下责令改正并处一千

3、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罚款一般养殖面积5亩以上20亩以下并处一千八百元以上二千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养殖证规定的养殖品种、方式、范围、期限等从事养殖生产的;严重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并处二千五百元以上不超过三千元罚款4在禁止养殖区域从事养殖生产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从事养殖生产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养殖面积5亩以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一般养殖面积5亩以上20亩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六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严重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八千元以

4、上不超过一万元罚款5在养殖海区未设置明显位置标志或牌告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其使用的养殖海区未设置明显位置标志或牌告的。较轻养殖面积5亩以下责令改正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般养殖面积5亩以上20亩以下并处五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并处八百元以上不超过一千兀罚款6不在渔港、渔业码头卸售渔获物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三)不在渔港、渔业码头卸售渔获物的。较

5、轻卸售渔获物20公斤以下责令改正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般卸售渔获物20公斤以上IOo公斤以下并处五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卸售渔获物100公斤以上并处八百元以上不超过一千兀罚款7渔业船舶在旅游码头(设施)、海上游览观光、休闲娱乐、体育运动等区域作业或者停泊;钓鱼船在海上旅游船舶航行区域、海上体育运动区域作业或者停泊。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对渔业船舶、钓鱼船,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船舶,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较轻船长12米以下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一般船长12米以

6、上、24米以下的并处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船长24米以上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不超过三万兀罚款8利用海洋牧场平台从事休闲经营活动,未保持人员值守瞭望或者未建立临时登乘人员登离台账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利用海洋牧场平台从事休闲经营活动,除遵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保持人员值守瞭望;(三)建立临时登乘人员登离台账;第三十入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较轻未保持人员值守瞭望或者未建立临时登乘人员等离台账,拒不改正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一般未保持人员值守瞭望或者未建立

7、临时登乘人员等离台账,拒不改正且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处六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严重未保持人员值守瞭望或者未建立临时登乘人员等离台账,拒不改正且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处八千元以上不超过一万元罚款9利用海洋牧场平台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第二较轻实际承载人数不得超过船舶责令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从事休闲经营活动,实际承载人数不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人数十一条:利用海洋牧场平台从事休闲经营活动,除遵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实际承载人数不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人数;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8、。检验机构核定人数,未造成安全事故改正款一般实际承载人数不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人数,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处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实际承载人数不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人数,造成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处八万元以上不超过十万元罚款10开展海洋牧场平台运营未按照气象、海况等情况规定登乘或者撤离人员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海洋牧场平台应当根据气象、海况等情况开展运营。当气象、海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禁止临时登乘人员登乘海洋牧场平台:(一)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以上预警的(二)能见度低于一千米的;(三)浪涌达到大浪级别的。当气象、海洋部门发布的海上风浪预报等级超过海洋牧场平台抗风浪等级时,所有人员应当

9、撤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渔业行政较轻对气象、海况不适宜登乘或者未按照规定撤离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五千元以下罚款一般对气象、海况不适宜登乘或者未按照规定撤离的且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处三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对气象、海况不适宜登乘或者未按照规定撤离的且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1不按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等事项进行水产苗种生产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

10、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不按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等事项进行生产的。一般水产苗种价值一千元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水产苗种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特别严重水产苗种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三万元以上不超过五万兀罚款12将可育的杂交种作为繁育亲本或将通过生物工程改变遗传性状的个体投放于河流、水库、海域等自然水域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

11、万元以下罚款:(一)将可育的杂交种作为繁育亲本或将通过生物工程改变遗传性状的个体投放于河流、水库、海域等自然水域。一般水产苗种价值一千元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水产苗种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特别严重水产苗种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不超过三万兀罚款13转让、出租、出借、涂改生产许可证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一般转让、出租、出借、涂改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责令改正,并处不超过一万元罚款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

12、万元以下罚款:(二)转让、出租、出借、涂改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明,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转让、出租、出借、涂改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不包括一万元)特别严重转让、出租、出借、涂改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不超过三万兀罚款14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水产苗种青岛市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水产苗种的。一般水产苗种价值一千元以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超过一万元罚款严重水产苗种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不包括一万元)特别严重水产苗种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不超过三万兀罚款注:本表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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