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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占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林地保护管理,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避免出现我区建设项目占林审批出现指标不足的问题,结合我区林地特点,提出加强林地占补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一、必要性自2022年起浙江省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实施占补平衡管理,要求必须以区县为单位实行使用林地与补充林地库挂钩调控。我区因“国土三调”认定林地面积较“二调”林地由原939公顷林地增至2280公顷,林地面积增加约1341公顷,直接导致我
2、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指标需求大幅度增加。通过对全区符合条件地块开展了补充林地的调查后发现,受自然资源条件限制,我区补充林地资源相对匮乏,建设项目占林审批急需林地指标补充,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林地占补工作制度,缓解林地指标需求的压力,规范和激励补充林地的造林工作。二、起草过程为切实做好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占补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底启动相关工作,着手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一)准备工作。调查我区林地现状,了解省内林地占补工作的相关政策,初步制定临平区林地占补的实施形式。(二)制度研究。走访调研建德市、了解兄弟县市的相关基本情况;邀请市级部门交流指导;研究规划和自
3、然资源部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机制;查阅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临平区实际,经反复研究,初步提出临平区林地占补工作的实施方法和资金管理方式等。(三)征求意见。初稿完成后,多次征求意见,邀请各镇街、平台及相关部门,以及社会面广泛听取吸收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加强临平区林地占补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进行修改完善。三、主要内容(一)关于规范补充林地造林项目。成立林地占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深挖区内补充林地资源;严格补充林地项目立项审查;依法依规开展林地项目实施;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补充入库。(二)关于完善林地占补平衡工作资金管理。明确全区林地指标交易方式;确定区内林地指标回购价格;强化指标回购资金管理使用。(三)关于确保补充林地造林项目实效。各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各责任单位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区林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区林地占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四、法律依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