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D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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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SC)D食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浩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浩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OD食品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92保健食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4其他食品制造149建设性质0新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13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选填)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文号(选填)2207-370305-89-01-537708总投资(万元)2100.00环保投资(万元)21.00环保投资占比

2、()1.00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S否是:用地面积(m2)4030.81项价置况专评设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无需开展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海洋、地下水、土壤、声环境专项评价。具体见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序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在、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

3、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不涉及,无需设置规划情况L名称: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重新调整临淄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和产业定位的批复;2.审批机关:临淄区人民政府;2.审批文号:临政字202187号(2021年IO月11日)。1.

4、名称: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 .审批机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3 .审批文号:关于转发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2021.12.24)o1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内,该园区最新规划面积1030.78公顷,包括原规划的86kn范围及西侧向北扩区范围。规划范围北至梧台路、西至博临路、南至青银高速、东至辛河路一张皇路-鹏达环保东侧。调整后规划主导产业定位为健康医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并配套规划服务区。本项目为SOD食品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园区

5、产业定位。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目前园区规划环评最新批复为: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见下表。序号审查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产业 定位健康医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食品加工 产业、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 业。项目为SOD食品 项目。符合二用地 规模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保护 区、一般农田及农林用地,部分用地不符 合现行上位规划,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 批复后,需进行相应调整,后期产业园区 规划实施应在法定上位规划指导下开发 建设。项目用地类型为 工业用地。符合三基础 设施规划园区废水目前依托齐城污水处理厂

6、处理,计划拟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内 工业废水。项目废水无外 排。符合确定园区供热热源规划,明确园区内不符 合相关政策的现有分散供热方式的淘汰 方案。项目不涉及供 热。符合见符合性本项目建设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内,符合“报告书审查意见。表2项目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产品、工艺和生产能力均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中的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对本项目的生产

7、工艺技术、规模均未做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本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和淘汰类之列,故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淄博市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C1491营养食品制造,不属于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号)文件中所述的“两高”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码:项目于2022年7

8、月27日取得了临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证明,备案项目代2207-370305-89-01-537708,具体证明详见附件。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淄博市产业政策的要求。3 .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农圣路2号内,在闲置厂区内进行建设(有合法用地手续,土地证号为:鲁(2021)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43128号,见附件),不新征土地。厂区东侧为林地,南侧为农圣路,西侧为山东齐源因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淄博欧齐塑胶有限公司。根据凤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年)及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本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

9、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相应用地,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1)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m2,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5 )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m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垢泉林场。本项

10、目位于临淄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农圣路2号内,本项目的实施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6、附图7。(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指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乌河评价河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水质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In类标准,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详见后述环境保护措

11、施监督检查清单),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水、电,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公共设施方便,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及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内容,本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农圣路2号,属于凤凰镇管辖,属于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

12、及符合性见下表:表3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凤凰镇)要求及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一1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煤电、钢铁等企业按期退出。3 .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

13、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1.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及淘汰类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3.本次在现有厂区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生态空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现有用水管网;5.本项目仅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符合4 .按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通知要求,执行超采区管控要求。5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污染物排放管控1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

14、、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3 .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4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5 .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建材、塑料加工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1.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2.严格落实主要污染

15、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3-4.本项目仅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5.严格执行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建设项目。2 .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3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4 .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实施管网架空,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1.本项目厂区周边无紧邻环境敏感点,且不属于风险潜势等级高建设项目;2.企业定期更新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应急演练;3.本项目无危废产生;4.本项目厂区内已进行分区防渗。符合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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