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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番禺区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发展现状自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大力推动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发展,各级财政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3+9+3”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全覆盖,基本构建“1+(18)+X”三层级特殊教育管理架构,普特融合教育氛围得到有效改善。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招收
2、特殊学生的学校共166所,其中特殊教育学校1所、特教班学校8所(含1所幼儿园、6所义务教育学校、1所中职学校共16个特教班),资源教室34间(含幼儿园2间、义务教育学校31间、中职学校1间),在册特殊教育学生1075名。2021年以来,我区获评全省首批、全市首个随班就读示范区,4所学校获评省特殊教育示范校或随班就读示范校(园),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获评省优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立项、3项课程获评省特殊教育精品课程立项。总的来看,我区特殊教育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整体发展仍然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现象,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不全面,特殊教育学校班额相对较大,送教上门学生数量偏多,普通学校特教班数量不够、资
3、源教师配备不足,特殊教育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特殊教育、融合教育质量均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发展规律,以高质量、适宜融合为目标,加快优化特殊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三、行动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率稳达100%,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均达到90%,普通学校特殊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数量比不低于1:1。融
4、合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增特教班不少于8个、资源教室不少于12间、融合教育基地园不少于5所,招收残疾学生满5人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资源教室全面建成、布局进一步优化,按要求配齐配足专兼职资源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建立区域特色的学段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构建融合教育课程体系,充实特殊教育课程资源,提炼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质的优秀成果。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进一步融合。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构建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形成适宜每一名特殊儿童、公益普惠、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特殊教育模式。四、重点任务(一)优化特殊教育体系1.巩固义务教育。坚持“全覆
5、盖、零拒绝”原则,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要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率稳达K)0%。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得到适宜安置。建立健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相对集中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和学位,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入学;扩大特教班学位供给,优先选择办学条件好的普通学校举办特教班,在区福利院设置特教教学点;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学校服务重度、多重障碍学生的能力;合理控制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的人数,将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比例严格控制在10%以内。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探索逐步将普通学校学习障碍、情绪与行
6、为障碍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参照随班就读学生标准提供各类支持资源;逐步建立孤独症儿童教育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专业支持。(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2 .普及学前教育。将学前残疾儿童教育纳入学前教育整体工作中,加强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多措并举扩大学前特殊教育学位供给,确保学前持证残疾幼儿入学率逐年提升,到2025年达到90%o做好学前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收集和招生计划制定工作,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优先选择办学条件好的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成为融合幼儿园,每年新增12所
7、融合教育基地园(基地园须建有特教班或资源教室)。鼓励区培智学校结合幼儿班的招生情况,灵活设立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模式,建立普特幼儿园特殊儿童双向转衔安置机制。各相关部门应协助教育部门解决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问题,支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举办符合标准的幼儿园,进一步普及、创新学前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3 .扩大高中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特色功能特教班,增加中职阶段特殊教育学生学位,支持愿意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特教班或培智学校职高班,到2025
8、年,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90%o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随班就读,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优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残疾少年提供合理便利。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根据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拓宽专业设置,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及就业转衔之间的联动,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二)加快融合教育发展1 .健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体系。加快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规范化发展,在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统筹管
9、理下,分别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成熟的普通学校建立学前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中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对融合教育的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功能。到2025年,每个片区建成小学、初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各不少于1个。(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2 .探索特殊教育集团化办学。将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办学纳入集团化办学试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开展融合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探索融合教育资源共享与整合、教研交流与合作,发挥教育集团整体优势,扩大优质资源覆盖,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
10、)3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强教育与医疗保健、康复训练的合作,落实“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提供辅助器具适配与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功能,提高特殊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的高质量融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依托区特殊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提升教学管理与支持,推动特殊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三)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1.保障财政投入。(1)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继续实施特殊学生基础教育阶
11、段15年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生1.5倍课本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生的10倍拨付;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学生,区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生的6倍拨付;学前教育阶段,对特殊教育学校幼儿班各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21500元/人拨付;对普通幼儿园的各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的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高中教育阶段,对特殊教育学校职高班各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23500元/人拨付;对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的各类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700
12、0元/人拨付。以上所需资金来源按现行政策执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支持普通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各类特殊学生提供有效的专业服务。继续为持残疾人证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分别按15元/天和18元/天的标准发放营养午餐补贴。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资源教室和特教班场地建设及学位统筹补助、教师培训、家长培训、学生个性化服务、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评估转衔等,持续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残联)(2)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结合实际适当
13、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继续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教职工及专职资源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对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班主任(主班老师)、主科教师(副班老师)和其他科任教师(保教老师)分别按不低于200元/月、150元/月和100元/月标准发放补贴,对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巡回指导、“医教结合”任务的人员适当给予工作和交通补贴。(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2 .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建成资源教室。每个片区均不少于1所学校开办特教班
14、。到2025年,资源教室和特教班全片区、全学段覆盖,其中资源教室不少于46间、特教班不少于24个。落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建成“无障碍校园”,拓展现有专用场室的特殊教育功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特殊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禁止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3 .推进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为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依托现有资源配备专兼
15、职工作人员,通过区管校聘制度建立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机制,资源教室应足额配备专职资源教师,适当增加在编特教班教师、资源教师的比例,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专职资源教师”专人专岗”。加强特殊教育全员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开展新一轮普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素养普及培训,激发融合教育价值认同,将融合教育内容纳入普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骨干教师培养、新教师岗前等培训。搭建各类特殊教育教师交流与展示平台,持续推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4 .深化课程改革。加强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建设。落实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
16、程标准要求,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综合化与校本化实施,落实分层分类教学。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阶段融合课程体系,开发区域性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地方课程,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融合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展校本课程、精品课程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支持学校探索开展基于个体需求的个别化教育课程建设,打造特色校园融合文化,落实特殊教育服务清单,实现有品质的“一人一案”。健全区、片、校三级教科研体系,在区教育科学规划及教育学会相关项目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为提升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内涵发展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残联)持续推进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优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示范校、随班就读示范校(园)等内涵建设项目,开展区级“融合教育示范校”“融合教育基地园”评选,发挥优质项目促进特殊教育质量提升的带动作用。提炼形成课程教学、个别化教育、校园融合文化、专业队伍建设等各类具有示范引领性质的优秀成果。(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残联)5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