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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2022年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六届社区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推动社会治理资源向城乡基层下沉,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通过社区公益项目创投手段,引领社会公益风尚,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为推动我区“五社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提升基层社会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出贡献。二、基本原则(一)需求导向原则。项目选择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
2、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选出居民最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二)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公益创投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服务供给的竞争选择。(三)注重实效原则。注重项目实效和扶持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实效,实施绩效评价,不断扩大购买服务的综合效益。三、项目类别及内容本届公益创投项目分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项目两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至多可申报1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和1个志愿服务项目,其他类型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志愿服务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社会服务类,包括:农村“三留守”人员、高龄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社会服务;社区治理类,包括
3、:社区场馆运营、社会组织培育、社区营造、社区协商、楼栋自治等;社会救助类,包括:贫困家庭、流浪乞讨人员、受灾居民救助帮扶和心理抚慰,社会救助入户调查等外展服务;其他服务类,包括:社区文明创建、平安建设、文化建设、关爱老年人等志愿服务,以及项目绩效评估服务。四、资金安排(一)项目经费预算。本次社区公益创投活动项目资金不低于50万元,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类项目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志愿服务类项目每个补助不超过1万元。(二)经费拨付。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经费分期拨付:项目合同签署后拨付项目总预算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绩效评估后拨付尾款。五、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
4、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备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3,具有独立的帐户,财务核算规范;4 .具备提供社会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6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另行规定的条件。六、实施步骤(一)项目征集(2022年9月15日前)申报单位填写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社区公益创投项目产出成效明细表,详细说明项目性质、服务需求分析、受益人群分析、服务效果预测、项目经费预算等情况。项目申报书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区民政局,逾期不予受理。(二)项目评审和立项(2
5、022年9月30日前)区民政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服务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进行审核。重点对申报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的公益性和创新性等进行评审。评审将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项目补助资金额度。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区民政局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公示结束后,立项社会组织根据区民政局评审意见和最终立项资金,对项目进行优化,使项目计划书更加规范、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符合实际,并向区民政局提交正式项目书。社会工作创新发展园运营服务另
6、行组织招标。(三)项目实施(2022年10月一2023年6月)项目正式立项后,区民政局与立项社会组织签定项目合同,项目资金分两次下拨。各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认真履行项目合同事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按进度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并接受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区民政局对立项组织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时抽查,着重检查立项组织的服务档案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项目总结(2023年7月15前)项目实施完毕后,各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效果等,并附相关宣传报道
7、图片资料,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区民政局。(五)项目评估(2023年7月31日前)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资金拨付、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七、工作规则(一)社区社会组织只能申报志愿服务项目,其他组织可以申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或志愿服务项目。(二)立项社会组织不得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项目必须在境内实施。(三)申报社会组织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支出项目必须进行明确说明,管理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支出的10%,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四)立项组织在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民政部门的检查,主动提供相关资
8、料。八、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区公益创投活动对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同时着力培育一批有特色、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先进组织,引领社会组织提高服务社会的整体水平。(二)强化项目指导。区民政局负责本次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社区公益项目创投活动方案制定,申报项目评审、公示、合同签定,联合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资金,对服务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为参与创投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督促创投主体按照合同实施创投项目。(三)积极参与申报。各社会组织根据业务范围,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调查和分析研究,切实把符合社会需求,具有示范性价值的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确保申报项目详实、准确,可操作性强。通过参与社区公益项目创投活动,提高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活动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让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弘扬慈善公益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