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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波他台K4irfKhH则PE曲;*:巾止太苴Wl期出YiHFl(一刖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定湾十四路北侧、胜利路东侧地理坐标(北纬22度1分10.697秒,东经113度18分19.75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八、其他制造业41;其他未列明制造业419*;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总投资(万元)25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8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752.4专痢评价设置情况干规划情况2020年6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金湾区D-JW6-05、D-JW6-07编制单元(定家湾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珠府批20209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珠海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珠海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59号)。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
3、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定湾十四路北侧、胜利路东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侧,属于Ml工业用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金湾区D-JW6-05、D-JW6-07编制单元(定家湾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珠府批202099号)相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航空产业园发展规划(2010年2025年),珠海航空产业园见划用地范围为金湾区三灶湖滨路以南地区,北边以湖滨路为界,南以海岸线为界,东至紫竹湾,西至定家湾,总体面积约为99km20园区分为四大片区:航空产业核心区、航空产业加工区、航空城配套加工区、航空城生活配套区。主要用于飞机总装及维修、航空产业加工制造、航空休闲娱乐、航空货
4、运及物流、通用航空运营商务服务及其他制造产业等。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定湾十四路北侧、胜利路东侧,属于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区,项目主要从事无铅辐射防护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符合园区衍生发展其他制造产业的定位。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主要行业分类属“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防辐射材料属于优先发展类中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项目选址于
5、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建筑功能为工业用厂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404202200154号。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项目所需设备完善,可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运营需求。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较好地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3、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2022年修订)的通知(珠
6、环(2022)197号)中的规定,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珠环2020177号),项目所在区域属3类声环境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主要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等、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
7、限值(DB44/26-2001);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4、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2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文件类别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广东省“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符合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8、。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预测,项目实施后与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目标。项目不
9、属于高耗能、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可行的防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本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上线。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O2OK71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10、。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符合5、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属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灶科技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40420008,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珠海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发展类】重点发展符合园区定位的生物制药、电子电器、医疗器械、汽车配件、精密制造等产业。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1-3.【其他/鼓励引导类
11、】园区与鸿雅花园、三灶中学、中心小学、鱼林村、鱼月村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该范围内优先本项目产品为无铅辐射防护材料,无生产废水产生,不属于禁止类。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3-1.【其他/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税收需满足珠海市工业用地指南(2020年本)的要求。23.【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2-4.【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天然气
12、或电能。2-5.【大气/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T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三灶科技工业园(2.37平方千米范围)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l5627(a、氨氮10.70ta;二氧化硫70.64ta二氧化氮11.24ta以内。3-2.【水/限制类】电镀行业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33.【大气/限制类】督促企业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
13、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3-4.【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3-5.【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3-6.【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14、,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本项目使用电能和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符合要求。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设备均做收集处理,不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料。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产生的固废在日常收集、运输、处理过程注意废物的散落,危废暂存点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做好警示标识,定期检查存储设施是否受损,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运输转移时装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做好防渗、防漏的措施,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申报转移记录。项目正式投产后按规定要求实施。符合管控要求。项目厂区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火灾报警等应急物资设备,针对于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实施救援,防止事态扩大,符合要求。6、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