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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师德考核评比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XX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师德考核评比制度。第二条XX学校师德考核评比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引导教师不断追求进步,致力个人修为,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形成良好师风教风。第三条师德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实行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第四条学校成立师德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师
2、师德考核评比工作。第五条教师师德考核评比是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是教师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第六条我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都要接受师德考核评比。第七条考核评比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第八条考核评比等次及比例:1 .考核评比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2 .师德考核评比为优秀的人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应考核对象的15%以内。第九条考核评比标准:1 .优秀。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先进事迹,无违反承诺书底线要求,且教研组、年级组评比,学生、家长测评,教务处、政教处综合评比,学校综合评比的优秀率达60%及以上。2 .合格。
3、较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承诺书底线要求,且教研组、年级组评比,学生、家长测评,教务处、政教处综合评比,学校综合评比均为合格以上。3 .不合格。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承诺书底线要求。教研组、年级组评比,学生、家长测评,教务处、政教处综合评比,学校综合评比不合格率达60%及以上。第十条考核评比程序:1 .教师自评。教师对一学期个人遵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比。自评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自评结果为优秀者,应同时上报简要事迹材料。2 .教研组、年级组评比。教研组、年级组对一学期本组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的情况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在规定时
4、间内送交政教处和教务处。评比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应同时上报简要事实材料。3 .学生、家长测评。教务处、政教处组织学生和家长,对一学期任课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的情况进行测评。学生、家长问卷测评结果无违反承诺书底线要求、且师德评价优秀率达75%或以上者为优秀;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反承诺书底线要求或师德评价不合格率达30%或以上者为不合格;其他情况为合格。4 .教务处、政教处综合评比。教务处、政教处依据教师自评,学生、家长测评,教研组、年级组评比的结果,对教师一学期遵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的情况做出综合评比。评比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交师德考核评比领导小组。5 .学校综合评比。学校
5、师德考核评比领导小组依据教师自评,学生、家长测评,教研组、年级组评比,教务处、政教处综合评比的结果,对教师一学期遵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的情况做出综合评比。评比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第十一条考核评比时间:师德考核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5月和11月进行。第十二条奖惩措施1 .对师德优秀者进行事迹宣传,在创先争优、职务评聘、提职晋级、骨干评选、进修深造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2 .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工,在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北第十三条教职工个人师德考核标准每人100分起评,依照加减
6、分项目统计最终考评结果。第十四条教师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并能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教育,自身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维护所在工作单位的团结和谐,服从领导,服从大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10分)加减分项目:(1)被评为乡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先进,或受到相应级别表彰的,分别加6分、7分、8分、9分、10分。(2)行政例会,各种大型、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故意缺席一次扣1分。(3)在课堂或者校内其它公共场合随意发表不利于安定团
7、结、社会稳定的消极言论或传播谣言,对处于成长期的学生价值观形成产生消极作用的扣26分。(4)在社会上参与与职业形象严重不符的群体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4分。第十五条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和其它各种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违纪。(20分)加减分项目:(1)不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全局的,酌情扣35分。(2)工作时间干私活,炒股、网购、观看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影视作品,在网络媒体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互动的,发现一次扣3分。第十六条热爱教育事业,敬业乐业,尽职尽责,关爱学生,全面贯彻“育人为本、
8、德育为先”的要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10分)加减分项目:(1)不及时到教室候课,导致上课迟到,发现一次扣1分。(2)随意压堂,随意占用学生自习时间,导致与同事争执纠纷的,扣2分。(3)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造成岗位空缺,发现一次扣2分。(4)不经正常程序,擅自停课、调课,发现一次扣2分。(5)无教案上课发现一次扣1分。第十七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10分)加减分项目:(1)体罚或
9、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一人次扣3分;体罚学生,有肢体动作,一人次扣5分;体罚学生,造成一般后果和影响的一人次扣7分;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此项不得分,另行处理。(2)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经核查属实的扣2分。(3)侵害学生合法权益,随意将学生赶出校门造成辍学的,此项不得分。随意赶出课堂或剥夺考试资格的扣2分。第十八条教师应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科学施教,因材施教,有效教学,抓实学生成绩。(10分)加减分项目:(1)通过问卷调查,课堂教学学生满意率100%合格加10分,90%以上加9分,80%以上加8分,以此类推。(2)承担观摩课、示范课、优
10、质课教学,在校内获奖一次加1分,在乡镇级获奖一次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7分,国家级加10分。(3)听课无特殊情况应保证每周1节,缺少1次扣1分。(4)集体教研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第十九条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10分)加减分项目:(1)因个人原因在工作场合与同事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因工作原因,不注意沟通方式而引起争吵,破坏和谐办公环境的扣1分。(2)工作推诿、扯皮、拖拉,散漫,使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受到消极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第二十条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
11、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10分)加减分项目:(1)私立条目乱收费,乱罚款,向学生推荐报刊、教辅资料、学具及其它商品从中谋利者,此项不得分。(2)教师搞收费办班、有偿家教,此项不得分。(3)接受学生家长礼物礼金,接受家长“谢师宴”,视情节轻重扣37分。第二十一条注重个人良好形象,举止文明得体,作风正派,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注重身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成为学生的楷模。(10分)加减分项目:(1)上课、开会时间接打手机,违反禁烟规定吸烟,穿拖鞋、背心或过于暴露服装上课,发现一次扣1分。(2)教育学生时态
12、度简单粗暴,情绪失控,造成一定程度不良影响的,扣2分。第二十二条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关爱家庭成员,与邻里和睦相处,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积极支持公益事业,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敢于伸张正义,社会威望高,群众影响好。(10分)加减分项目:(1)被上级主管部门工会、妇联、共青团或相关社会团体评为社会公益、尊老爱亲等方面楷模或获得类似荣誉的,加5分。(2)主动救助贫困学生钱物加35分。(3)在公共场所、社交场合不注意个人形象,不遵守社会公德,对教师职业形象造成消极影响的,经核实扣5分。第二十三条师德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以零分计: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13、言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 .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3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4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5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产生明显负面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6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7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8 .不履行工作职责,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责
14、任事故的。9 .社会公德表现差,受到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以及违法乱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10 .其他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第二十四条考核评比结果的运用1、上述考核办法,分九大项,除第二项给基础分20分外,每项给基础分10分。另外根据实际表现量化加减分,可累计扣分、加分,扣分可直到整项得分扣完为止,每月月底汇总,每学期的考核结果取平均值。2、师德年度考核按两学期的平均成绩计算。3、期末汇总,评优达到100分以上的命名为“师德标兵”,得分在80分以下或本年度受过1次及以上一票否决的,当年不能评优,不能当选各类先进。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师德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