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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X市场消则-XXX-2023家用燃气灶具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家用燃气灶具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家用燃气灶具。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与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原则及附则。注:针时特殊情况的专项抽查可参照执行。2 .产品分类燃气灶具包括家用燃气灶具(台式和嵌入式)。3 .术语与定义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4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燃气灶具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规模以燃气灶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
2、小型企业。见表2:表2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年销售额(万元)3000023000且V300003000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5 .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网上自我公开声明或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6 .抽样要求6. 1抽样方法在市场上随机抽取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或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商品。6.2抽样基数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6. 3抽样数量抽取2台商品作为样品
3、,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份样品。备份样品封存于销售单位。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6.4样品处置对被抽取样品加封有抽样日期、封样人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或抽样单位标志的签封。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6. 5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6.6注意事项6.6.1 当检验在检验机构进行时,检验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在结果发布后样品继续保存三个月,到期后,样品退还被抽查企业或按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处理。6.6.2明示质量指标或企业标准文本由受检单位提供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6.6.3必要时,受检企业应提供技术参数,并经企
4、业确认。7.检验要求7.1检验项目表2家月目燃气灶具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标准标准条款检验方法及条款备注1气密性GB16410-20205.2.16.62干烟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GB16410-20205.2.36.83温升(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GB16410-20205.2.46.94耐热冲击GB16410-20205.2.66.105耐重力冲击GB16410-20205.2.76.116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GB16410-20205.2.8.16.127结构的一般要求GB16410-20205.3.1.45.3.1.55.3.1.8d5.3.1.8f5.3.1.95.3.1.115.3
5、.1.45.3.1.55.3.1.8d5.3.1.8f5.3.1.95.3.1.118 .判定原则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8.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8.2 当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9 .异议处理原则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 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10. 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不合格项目组织复检,仅对原样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9. 3不予复检的情况(1)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明确不予复检的检验项目;(2)提出复检时,产品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