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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下称劳社部发(2007)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八条、原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8号)第九条等有关规定,拟定轨道交通十号线广钢新城车辆段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如下:一、对轨道交通十号线广
2、钢新城车辆段用地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险。依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提供情况,该项目征地双方于2021年4月全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按粤府办(2021)22号文第八点规定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二、纳入本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对象。轨道交通十号线广钢新城车辆段用地项目征用我区东沙街东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东激街西篁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共639.7545亩(其中0亩属于被征地单位留用地)。该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单位留用地按规定不计提征地社保费,其余被征土地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共2708人。具体名单经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讨论,由村委会报
3、镇人民政府核准、公示后确定,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社保手续。按规定,在项目依法获得用地获批后三个月内落实征地社保费分配到人、落实参保。三、征地社保费标准和筹资办法。征地主体(用地单位)按每人16200元的标准和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将所需资金共4386.96万元一次性预存入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费用,征地社保费单列计提并列入征地成本。附件:征地社保费情况表征地社保费情况表单位:亩、人、万元被征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属于被征地单位留用地面积需保障人数需计提征地社保费合计农用地建设用地利地和IfflJ东沙街东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187.4745187.4745OOO445720.9东澈街西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452.28428.83823.442OO22633666.06合计639.7545616.312523.442OO27084386.96备注:被征收土地属于被征地单位留用地的,按规定不计提征地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