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365764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5.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举报电梯“病态”运行安全隐患案一、案原(举报役诉或执法检查)X市X区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群众留言,反映某商住楼XXX户居民共用一部“病态”电梯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解决。二、调查处理接到投诉后,X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经查,该商住楼共2部电梯,电梯使用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该电梯生产商驻XX分公司负责。其中1部电梯因曳引机故障,停梯待维修;另一部电梯在运行中,群众反映该部电梯故障频发,存在隐患,给群众安全乘梯造成极大影响。经X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多次现场核查,对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进行调查了解,确认群众反映上述

2、电梯存在的问题基本属实。市场监管部门主持召开相关人员约谈会,向业主代表通报现场核查情况和电梯故障问题的调查结果,要求对该2部电梯立即维修,并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遂指导物业公司按照大修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征得2/3以上业主的同意,向住建部门提出了使用大修基金申请。经过市、区两级部门和X路办事处的多次沟通和协调,本着尽快满足群众安全乘梯的需求,市住建局特事特办,批准了大修基金申请,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相互配合,立即启动维修。并协调住宅物业管理尽快将2台电梯全部送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X分院检验。最终,电梯维修安全检验完毕,第一时间使电梯安全正常投入运行,解决了群众后顾之忧。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及维保

3、单位严格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电梯安全定期检验及定期维保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维保,保障住户乘梯安全;全面推行落实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给电梯使用者吃一颗定心丸;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三、案情分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电梯是特种设备,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这就要求电梯安全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特重大事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配套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对电

4、梯的生产、安装、检测、维保等做了一系列严格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守安全底线,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96333是电梯应急救援统一号码,群众在遇到电梯应急困人事件时,可立即拨打电话进行救援。什么叫住宅房屋维修基金?住宅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所有人。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

5、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o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0(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公共安全/安全评价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