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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湖管理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指导各乡镇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助力我区
2、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二、补贴机具范围和资质(一)补贴机具范围。2021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第一批)共10个大类21个小类51个品目(见附件)。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结合农机化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和发布的省级补贴品目。(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
3、、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见湖南省2021年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分多批次公布)。四、补贴操作流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具体按以下流程操作。(一)发布实施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
4、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二)农户自主购机。购机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力求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大户购机,需事先向区级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书面申请。申请补贴人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申请补贴人是指:申请机具补贴的从事农业生产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大户是指:年度内,申请补贴同一品目机具5台(含5台)以上的个人、申请补贴同一品目机具5台(含5台)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申请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主体。(三)受理补贴申请。申请补贴人携带机具到户口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业务部门,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
5、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补贴产品购销合同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申请补贴。补贴受理点应对机具进行核验,并及时公示申请补贴信息。牌证管理的机具须先办理牌证照,未办理牌证照不予补贴。(四)审验公示信息。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单笔购机补贴超过5000元(含5000元)必须由区农业农村局协同区财政局共同核机,并进行为期一星期的公示。(五)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及时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
6、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五、实施要求(一)加强领导,
7、明确分工。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区人民政府联系农口工作的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建立健全区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乡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做好机具核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录入属地管理补贴对
8、象的农机购置补贴申报资料。区财政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二)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动态分析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督促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购机者因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而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领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机试验鉴定、补贴机具投档、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三合一”
9、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完善和更新本级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近三年区域内补贴受益信息、违规查处结果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
10、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本方案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4月16日湖南省202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0大类21个小类51个品目)1.耕整地机械1.1耕地机械1.Ll锌式犁1.L3旋耕机1.L4深松机15开沟机1.L6耕整机1.L7微耕机1
11、.L8机滚船1.19机耕船1.2整地机械1.2.2起垄机1.2.4筑度机2.种植施肥机械2 .1播种机械3 .L2穴播机2. 1.5免耕播种机3. 1.8精量播种机2. 2育苗机械设备2. 2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 3栽植机械2. 3.1水稻插秧机2. 3.2秧苗移栽机2. 4施肥机械2. 4.1施肥机1. 4.2撒肥机3.田间管理机械3. 1中耕机械3. 1.4田园管理机3. 2植保机械3. 2.2喷杆喷雾机2. 2.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1 .3修剪机械3 .3.1茶树修剪机4 .收获机械3. 1谷物收获机械4. 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5. 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12、(全喂入)6. 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7. 6花卉(茶叶)采收机械4.6.1采茶机4.7籽粒作物收获机械4.7.1油菜籽收获机4.9饲料作物收获机械4.43打(压)捆机4.45青饲料收获机4.10茎秆收集处理机械4.10.1秸秆粉碎还田机5.收获后处理机械5.3干燥机械5.3.1谷物烘干机5.3.3油莱籽烘干机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6. 1碾米机械7. 11碾米机8. 4茶叶加工机械9. 4.1茶叶杀青机10. 62茶叶揉捻机11. 4.3茶叶炒(烘)干机12. 4.5茶叶理条机8. 排灌机械9. 1水泵10. 1.1离心泵11. 1.2潜水电泵9.畜牧机械9. 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12. 13揉丝机13. 5饲料(草)粉碎机14. 动力机械15. 1拖拉机16. 1.1轮式拖拉机17. 1.2手扶拖拉机18. 13履带式拖拉机15.其他机械15. 2其他机械15.23 水帘降温设备15.24 12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15. 2.13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15.2. 22果园轨道运输机15. 2.28温室大棚(成套设施设备)15. 2.29育苗成套设备(新型农机产品)19. 2.30精量石灰撒施机(新型农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