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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萧山区建设工程领域“无欠薪”承诺书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省、市、区印发的“无欠薪”系列文件和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人民银行萧山支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萧山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的通知(萧住建建(2018)157号)文件执行,现郑重承诺如下:1、公司所属在萧建设工程的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进行分账管理,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月结月清,不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款项支付;2、公司立即与所有所属在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好建设项目工资性
2、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对工资性工程款总额、已发生人工费数额、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节点予以约定;3、公司所有所属的在萧建设工程于2018年10月31日前到区住建局办理好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备案。同时,使用开户银行提供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日常考勤、工资性工程款汇入专用账户并将10月份的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进行银行代发。以上承诺如未按期执行愿接受主管部门停工整改等处罚。承诺单位:承诺人:2018年月日建设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参考样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名称:依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
3、萧政办发(2017)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支付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根据规定,在萧山区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户名:,账号:O甲、乙双方应与开设专户的银行签署账户监管协议。二、本工程总合同金额为万元(大写整),双方协议确定工资性工程款比例为%,工资性工程款总额为万元(大写整)。预计总工期月(已开工项目为剩余总工期)。本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已发生人工费为万元(大写整),已支付工程款万元(大写整),其中包含工资性工程款为万元(大写整)。甲方应补足乙方工资性工程款万元(大写整)(已发生人工费减去已支付工资性工程款),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4、新开工项目无此段)工资性工程款由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和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组成,工资性工程款总额=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经各方协商确定,相关款项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支付:(一)工程预付款不低于总合同金额10%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本项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为万(大写整)。(已开工项目无此段)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合同工程款节点支付:XX节点支付金额万元(大写整),XX节点支付金额万元(大写整),XX节点支付金额万元(大写整),合计万元(大写整)或按建设单位每月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工资性工程款约定比例支付。(即工资性工程款减去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二)工程预付款低于总合同金额10%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本项
5、目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为万(大写整)(占总合同金额1%)。(已开工项目无此段)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合同工期平均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万元,工期月,合计万元(大写整)(即工资性工程款减去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三、甲方按本协议向乙方按时支付工资性工程款:1.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于一年一月日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支付至乙方专用账户。2、工资性工程进度款:M节点第一次支付,其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节点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支付到乙方的专用账户内,直至支付完毕。或于年月日前第一次支付,其余在每月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支付到乙方的专用账户内,直至支付完毕。四、乙方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考勤、计量、核算、确认等工作。相应工资
6、发放清单由乙方审核确认签章,并经农民工本人确认,乙方承诺每月完成审核工作后5日内完成工资发放。五、乙方保证专户资金专款专用,专用账户内的工资款仅用于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挪作他用。六、乙方每月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和银行回执报甲方备案,并予以公示。七、专用账户内的工资款不足以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足,甲方补足的工资性工程款可在支付工程总款中扣除。八、其他(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自愿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
7、方各执一份,区住建局、设立专户的银行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各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合同编号:项目班组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黏贴乙方身份证件)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现住址:联系电话: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领域工程施工作业特点,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 .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8、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市县(市、区)项目部岗位(工种)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甲方统筹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息时间。乙方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遵守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及时核对考勤和工资结算记录。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甲方应当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
9、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四、劳动报酬以项目部用工实名管理台账为基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工资按第种形式计酬并按时支付:(一)计日工(即“点工”):甲方按日工资元(以实际考勤天数核算)或按月工资元的标准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工资。(二)包清工(即“包工”):1 .乙方完成约定工作量且双
10、方当月应当予以核算的,甲方按日工资元(以实际考勤天数核算)或按月工资元的标准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工资。2 .因工程增(减)量增(减)项、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等因素,双方当月无法予以核算的工作量,甲方每一个月核算一次,并于核算后天内足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前款计日工、包清工所对应的约定工作量外,完成甲方另行安排的楼层清理或垃圾清运等其他临时性和额外零星工作的,甲方每一个月核算一次,并于核算后天内足额支付给乙方。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不能全天工作的,甲方按照每天元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终止本合同(或经协商离场),
11、甲方应当在终止本合同或(乙方离场)之日起五日内结清乙方所有工资。(三)本合同期限或者实际工作时间跨公历年度12月31日的,甲方应当于该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前结清乙方所有工资。(四)工资发放方式为第种形式:1.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3 .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六、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联系电话:)领取工资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码,为项目班组工人,本人在银行,卡号的银行卡,作为本人在该项目的工资发放卡。本人承诺施工单位打入该卡的资金均视为已发放至本人。本人也将切实履行该卡的保管责任,因卡丢失或移交给其他人造成的损失与项目无关。承诺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