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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深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供给、计价行为指导、行业监管等工作水平,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工程造价服务,健全市场决定造价机制(一)提升造价服务水平。搭建青岛市建设工程数字造价智慧管理平台,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归集来自于市场主体、公共资源交易等各方面造价数据,按照统一标准逐步发布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等多层级造
2、价指标、指数数据,为各阶段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提供市场化的信息服务。优化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智慧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材价信息采集发布质量。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应用较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按照贴近市场、形式灵活、动态更新的原则,及时组织编制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计价依据,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查。(二)推进造价改革项目试点。积极落实我市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开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过程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重点领域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试点项目跟踪服务,提供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加快试点成果转化,营造推进造价改革良好氛围。对改革成效突出
3、的,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编印典型案例等形式进行推广,并按照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良好行为激励,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整体推进造价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二、完善工程造价指导监督,引领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一)加强计价依据实施指导。开展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使用计价依据。按照青岛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工作实施细则,通过电话、网络和现场等多途径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解释服务,切实提高计价依据解释工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于不属于计价依据解释范围的造价纠纷探索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搭建纠纷调解平台,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二
4、)强化计价行为监督检查。按照省级、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开展监督检查,抽查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造价成果文件,重点检查国有投资项目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计价规定的情况。开展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检查,重点检查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控制和咨询合同签订的情况,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情况。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三)引领造价咨询行业转型发展。出台我市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修订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标准,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逐步建立诚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机制。组织评审并遴选发布典型
5、案例,引导造价咨询企业拓展产业链,创新咨询服务模式,开展以投资管控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我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建设企业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数据积累,充分利用市场询价、造价指标指数及交易价格信息,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投资管控及各阶段的造价确定与控制。三、健全造价管理组织机构,培育造价专业人才队伍(一)加强造价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工程造价管理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增强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履职能力。加强造价业务人才培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专业过硬、作风踏实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充分发挥技术权威和发展引领作用。(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典型示范。市
6、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各区、市造价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调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鼓励改革创新,培育选树一批典型榜样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三)壮大造价专业人员队伍。组织和参与造价职业技能竞赛,选树一批“金牌造价师和“优秀造价人才培育基地。加强与驻青高校、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多方联动,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设立实习基地及造价人才培育基地,丰富人才储备,助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建立以职业继续教育为核心、复合型人才为引领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育一批执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过硬、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员,为全市工程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