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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巡察整改质效监督“十步工作法”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落细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打造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有序衔接、职能互补、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推进巡察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六个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结合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建立*市巡察整改质效监督“十步工作法”。第一步:参加反馈。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市委巡察办按要求组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2、反馈和向领导班子反馈,市纪委市监委有关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市委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三方履行巡察反馈意见签字背书程序,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市委巡察办将反馈意见抄送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并会同市委巡察组向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问题线索。第二步:联审方案。巡察反馈结束后,被巡察党组织在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巡察整改方案,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审核的组织工作,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审核时要紧盯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深化整改的意见建议。第三步:列席会议。巡察反馈后一个月内,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
3、会,市纪委市监委相关派驻机构派员参加,加强指导督导。必要时,巡察组、相关监督检查室派员列席。会后,被巡察党组织向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巡察办报送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第四步:会商协调。根据上级领导交办,或者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协调会,针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的整改过程中碰到的难题进行研究会商。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参加专题协调会,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会议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巡察办做好重点疑难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工作。第五步:联审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监
4、督检查室负责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等审核的组织工作,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要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审核巡察反馈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又要对需整改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深化整改的意见建议。对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的审核,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着落实“四个亲自”情况。第六步:开展整治。巡察整改期间,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和典型性、突出性问题以及屡巡屡犯的问题,根据市委要求或上级领导交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市纪委市监委相关派驻机构发挥“常驻不走”的优势
5、,督促监督单位党组织抓好整改。第七步:评估质效。在巡察整改推进过程中,根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阶段性巡察整改工作质效评估,由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情况自查分析,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室会同相关派驻机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检查、联合会审、整改约谈、巡察“回头看”等督查建议。第八步:组织督查。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监督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的审核评估情况和提出的建议,市委巡察办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委批准后,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开展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回头看”等。第九步:汇报情况。被巡
6、察党组织定期上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主送市纪委市监委(径送相关监督检查室)并抄送市委巡察办和相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定期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及时向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整改工作。第十步:运用成果。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整改中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等情况予以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确保整改实效。市委巡察办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配合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展示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