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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环境保护报告制度环境保护报告制度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 定等有关规定,政府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形 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一项 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经区政 府同意,现就建立环境保护报告制度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依法推进,全面覆盖。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作用,加 快建立健全区级环境保护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街 道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实践,推行环境保
2、护报告制度,逐步实现 区、街道两级全覆盖。(二)分级负责,分类实施。每年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区 政府向区人大专题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 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持主动衔接,专项报告;对重大环境事 件及其处置情况,做到及时报告。(三)强化责任,注重实效。通过建立环境保护报告制度, 健全整改反馈、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增强政府自觉接受监督、 增强责任担当的意识,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 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报告内容和方式(-)综合性报告。指全面反映年度环境质量状况、环境 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主要环境问题等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质量状况。包括
3、水、大气、土壤、声环境质量,以 及环境风险状况等,既反映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又体现与之前 年份对比的变化情况。2、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环境保护规划 落实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及环境执法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逐项说明任务 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对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报告主要 责任部门履职情况。3、主要环境问题。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目标任务为导向,分 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4、改进目标和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结合上级决 策部署、年度任务和区人大及其常会委会的意见、决议等,提 出改进目标和措施。综合性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由区政府向区人
4、大提交, 或者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报告。(二)专项报告。指对特定领域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区政 府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行业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报告内容包括目标任 务要求、主要措施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对策等。专项报告一般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节点,根据区 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事项组织起草,由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书 面提交,或者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报告。(三)重大环境问题报告。指对有重大影响的突发性环境 事件、环境群体性事件以及人大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发现的突 出环境问题等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处理处置、原 因分析、经验教训I、对策措施
5、等。重大环境问题报告一般在查明事件原因后及时报告,或者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报告。三、报告程序(-)报告准备阶段。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沟通衔接, 确定报告的时间和方式,以及专项报告的议题和重大环境问题 报告的事项,其中专项报告议题可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纳入监督 工作年度计划。区政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要求,配合 做好视察调研、专项调研等相关准备工作。(二)报告形成阶段。区政府提前组织开展报告起草工作。 综合性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提交;对根据区人大常委 会要求提交审议的报告,应事先征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其 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于会议召开10日 前提交。(三)报告
6、提交阶段。由区政府递交书面报告,或根据区 人大常委会要求由区政府领导报告。(四)整改反馈阶段。区政府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作出的决议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认真研究处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 情况经征求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意 见并修改完善后,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报告。四、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报告制度, 将其作为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秦 淮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主动衔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 会的监督。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环 境保护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健全配套机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 须管环保”的原则,严格落实秦淮区生态环境责任制规定(试 行),完善整改机制,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 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深入宣传 解读环境保护报告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将环境保护报 告、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积极营 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