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审核中的法律风险及条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输合同审核中的法律风险及条款.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运输合同审核中的法律风险及条款一、运输合同法律规定1 .双方法律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负有运输义务,托运人负有付款义务。2 .双方权利义务:(1)承运人:I .义务承运人应按照约定期限/合理期限、约定/通常运输路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
2、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Tip:赔偿确定:约定-补充协议-交易习惯一交付时到达地市场价格一另约。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
3、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II .权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2)托运人:I.义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
4、运人。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第619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第510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tip:包装方式:约定一补充协议f交易习惯f通用方式f保护原则
5、绿色原则。)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负担。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
6、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Tip:验货期限:约定补充协议-交易习惯-合理期限。III 权利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运输合同风险点审查1.是否约定交付条款?风险点: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为防止收货人赖账,陈述虚假收货事实、防止造成货物损失、保留固定证据,要在合同中约定交付条款。解决:如:“甲方将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并通
7、知收货人之后,收货人应向甲方发出已确认收到的通知,并及时提货。因收货人逾期提货产生的支付保管费用,由收货人向承运人支付。”2 .是否约定代表条款?风险点:若对方经办人与交易的实际控制人不一致时,往往会阻碍合同的履行,引起纠纷。若约定的经办人为普通员工,不具有偿债能力,将难以追回损失。解决:合同中约定的对方的联系人和业务经办人、收货人必须一致。与其在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往来将直接发生合同变动、确定违约责任等法律效力。且一般应约定业务负责人为经办人,审查其偿债能力,确保发生损失后的追偿。3 .是否约定送达条款?风险点:当收货人不愿意签名盖章,或仅仅签名盖章不足以证明真实性时,往往会造成经办人的信息不真
8、实。若未约定明确的交货地点,则承运人的义务履行情况难以证明。解决:要用多种方式确认对方经办人身份,可以约定对方经办人明确的邮箱、微信、邮寄地址等。当经办人不在现场时,可以通过信息手段联系经办人,作为补强证据。4 .违约条款是否明确具体?风险点:当损害情况难以证明时,违约金也难以主张。当赔偿金约定不明时,亦难以主张。解决:要约定明确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若合同变更之后,还想追究原合同的违约责任,则应约定“合同变更之后,我司将继续追窕因原合同引起的违约责任。”5 .尽量拒绝个人挂靠运输风险点:实务中,有的物流企业与自然人签订挂靠协议进行挂靠经营运输。根据相关规定,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9、,由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权利人要求赔偿的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自然人往往偿债能力有限,而物流企业将面临赔偿风险。解决:尽量拒绝个人挂靠运输6 .货物包装条款风险未约定货物包装条款,致包装方式难以确定,由此引发货物毁损责任。要约定包装条款,提醒托运人用合理方式包装。“托运人应按照有助于保存标的物的方式进行包装,因托运人不合理的包装方式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承运人的外包装,视情节应在包装条款中明确约定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方式、包装文字说明、费用负担等细节,以及搬运、堆放的具体要求。7 .货物误交风险若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因此,物流企业交货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或运单上的约定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注意查验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并要求收货人签名、盖章,对于收货人委托的来人,应要求其提供授权委托书。8 .货物检验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收货人接收货物时应当检验货物并及时提出异议。若收货时没有当场检验并确认货物质量、数量的,事后很难再举证证明货物的短缺、损坏情况。因此物流企业作为收货人向其他公司接收货物时应注意清点、检验,若发现货物与单据不相符应要求交货方书面确认,否则收货后很难举证,只能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要约定和合理的货物检验条款,给予收货人充足的验货时间。9 .货物装卸风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应由承担装卸责任的一方负责赔偿。因此在装卸条款中明确由哪一方承担装卸责任非常重要。若合同没有约定,在物流业务中通常有一部分装卸工作由承运人负责,因此物流企业作为承运人在上下车(船)、出入仓、转运搬运货物时,应注意安全操作,小心谨慎,以避免装卸致损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