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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客观公正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水利工程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2、。第二条本评价条件主要适用于从事水利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思想道德。申报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二)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与所评职称专业相
3、关的技能培训、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三)年度考核。申报人员近4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高技能人才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以上,(四)评聘结合。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要求。(五)考评结合。申报人员应参加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其他中评委可参照本条执行。第五条资历条件(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水利专业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二)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水利专业
4、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三)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量化评分标准,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经两名水利高级工程师实名推荐的。(四)获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五)符合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相关条件的工程技术人才。第六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考核合格,按省有关规定可初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获得博士学位的。(二)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水利专业工作满3年的(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水利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水利专业工作须满1年)。第七条原聘任非水利工
5、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实际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转评。第八条在生产一线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不受资历条件限制,经2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专家推荐,可直接提交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第三章评审条件第九条专业理论水平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笫十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具有主持、主要参与或参
6、与县处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小型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工作经历。(二)具有运用本专业的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协调处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三)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经历和能力。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下列工作业绩之一:(一)主持完成1项或主要参加2项县处级以上科技项目,项目结题通过验收。(二)参与1项县处级以上的发展规划、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三)参与2项小型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质监、质检、安监、建设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四)参与2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的重
7、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并被采纳运用;参与1项调研报告并获市厅级以上优秀调研报告奖;参与3项以上重大水事案件的查处、水事纠纷的调解。第十二条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下列工作成果之一:(一)县处级以上科技奖项的获得者、主要获得者;市厅级以上工程类成果奖项、优秀调研报告等的获得者、主要获得者。(二)参加水利工程技术方面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或转让专利1项。(三)参加编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工法、造价定额等1项,并经批准实施。(四)参加2项开发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项目,取得一定成效。(五)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
8、;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1篇。第十三条长期在基层单位或野外从事水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可适当放宽。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建立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标准,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完善。第十五条本评价条件中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果等均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同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是指能提供本人在所完成的业绩成果中地位、作用、项目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第十六条满足第五条(四)的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果等均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取得
9、的;满足第八条的杰出技能人才为近三年内取得的。第十七条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一)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应结合实际从事的水利工程岗位理解,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工程力学、交通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化、地质工程、测绘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景观工程、园林工程等与水景观、水生态类的工程类专业等。(二)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省政府、市政府设
10、立的奖项。学(协)会科学技术奖是指在科技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学会、协会设立的奖项,如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等。工程技术成果奖指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咨询奖等,有关奖项必须是经各级政府部门设立或认定的奖项。“获奖者”是指国家有关机构规定的获奖项目、课题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获奖证书中有名字的人员),“主要获奖者”是指排名前5位的获奖者。(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者”是指担任规划、项目、课题、工程排名前3位者,“重要参加者”是指规划、项目、课题、工程排名4-5位者,一般参加者是指承担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独立处理各种常见技术问题的专业人员,即前述两项之外的人员。(四)著作是指“著”、“编著”
11、的水利行业相关技术成果,由专业出版社、大学出版社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作品;译著应是行业需要、经原作者同意、出版社出版的作品。(五)基层工作是指连续在位于县城以下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工作1年以上。长期在野外工作是指连续5年以上,在野外或施工一线从事地质、勘察、测量、施工、监理、水文观测等外业工作,且现在仍从事该项工作。(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七)“年”均为周年。第十八条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不同专业学历(学位),但其中一个专业学历(学位)为水利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其学历(学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认定。第十九条申报人员有
12、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职务任职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任职资格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明确处分的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有反映的;(四)利用职权或利益关系等方式挂名、挂靠的;(五)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第二十条本评价条件由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评价条件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2
13、018)33号)废止。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总分100)序号项目评分等级及得分1.经历与能力(20)政治素质市厅级及以上:3分县处级:2分单位评价事业:1.0分/项国企:0.5分/项工作年限10年:5分8-10年:4分学历学位本科(含大普)及以上:5分大专(含专M野外工作施工第一线10年:5分5-10年:4分1-5基层工作乡村:5分集镇:4分县级城市:3分2.工作成果(30)起评分决策咨询级别A:省部级及以上:15分B:市厅级:13分排名角色系数依次为:排名前5名都为1.0,之后排名按0.7计。专著级别A:5万字:15分B:4-5万字:13分C:34万字:10分排
14、名角色系数依次为:排名前5名都为1.0,之后排名按0.7计。标准等制定统别A:省级地方标准及以上:15分B:一般标排名角色系数依次为:排名前5名都为1.0,之后排名按0.7计。论文级别A:省部级重点刊物及以上:15分B:一般刊物:物分C:论文集:8分排名第一作者1.0,其他不计分。附加分剩余成果根据级别、角色系数按加分方法逐一量化得分。起评分成果转化推广级别A:效益500万元:15分B:效益300万元:13分C:效益100万元:10分排名角色系数依次为:排名前5名都为1.0,之后排名按0.7计。专利级别A:发明专利:15分B:实用新型专利:10分排名角色系数依次为:排名前5名都为1.0,之后排
15、名按0.7计。获奖级别A:省部级及以上:15分B:市厅级:10分C:县处级:6分附加分剩余成果根据级别和角色系数按加分方法逐一量化得分。工业绩503专业1项目等级省部级等市厅级I等县处级/IV等难一般难一般难一般代表性项目起评分标准主持或主要参加者504545404035重要参加者454040353530T参加者403535303025其余4项加分标准主持或主要参加者2.52.252.0重要参加者2.252.01.75一殁参加者2.01.751.5排名角色系数依次为:排名前5名都为1.0,之后排名按0.7计。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说明(2023年)一、总则评分表由经历与能力、工作成果、专业业绩等3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经历与能力20分、工作成果30分、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