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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学校当前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指南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师生员工应急处置流程,现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及流程如下:一、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1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N37.3T,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症状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校领导。2 .异常症状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
2、,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可继续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3 .在临时留观点,对有异常症状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237.3。C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国内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上报属地有关部门。如果体温37.3七,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4 .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临时留观点应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应各自单独留观
3、。临时留观点要配备水银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医用手套、一次性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消毒喷雾器等物品,可供等待转运人员短暂休息的椅子或床等其他物品。三、转运与诊治5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由学校组织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为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要通知家长。学校所在县(市、区)出现本土疫情的应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其他地区可由学校专车运送。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和患病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6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的,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患病人员返校时,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7 .初筛呈阳的,学校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同时上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四、规范校医院诊疗8 .根据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学校设置预检分诊点和临时留观点,并设立发热病人专用通道,与其他就诊病人物理隔离。对就诊的发热病人复检确认体温237.3。C后,立即按照“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要求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