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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茶陵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得分说明1结构健全制度完善15分有河长制工作方案(6分),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3分),配备专门工作人员(3分),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3分)。没有落实以上内容计0分。2工作计划安排部署23分1、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度(6分),缺一项扣2分。2、单位领导每个季度要研究、部署、组织、调度、督查落实河长制工作,有会议记录(8分),少一次扣2分。3、认真落实督办交办问题整改(3分),加强成员单位协作,每年组织开展或参加成员单位联合督查和执法行动2次以上(3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每年向河长
2、制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报表、资料等(3分)。3专项资金经费保障10分有完成“河长制专项工作任务的拨(付)款单据(5分),有“河长制”经费支出的财务凭证、报销发票等复印件(5分)。未落实上述内容计。分。4工作创新宣传报道12分1、工作有创新,“河长制”工作受到市级以上报刊报道或会议上推介工作典型的,市级得(2分),省级得(4分)。没有就计。分。2、积极向县级河长办和县级以上相关媒体投稿,宣传工作有成效,在市级媒体1篇以上(2分)、县级3篇以上(2分),市县河长办微信公众号等3篇以上(2分)。没有或不达标计0分。5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0分1、完成省、市、县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详见省、市、县年度考核)(30分)。2、县级河长责任联系单位要主动联系、协调县级河长开展巡河,每次开展巡河要有巡河记录和照片(6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严格督查落实县级河长巡河交办的问题和任务(4分),没落实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交办问题和任务要有完成情况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