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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办与安亿通公司关于深圳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完善和推广应用工作备忘录为加快推进深圳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信息系统)的完善和推广应用工作,消除具体工作中的意见分歧,市应急办与市信息系统的承建单位深圳市安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亿通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和4月21日进行了两次协商,现就市信息系统完善和推广应用有关事项形成以下备忘:一、关于各区(新区)、市各部门使用市信息系统问题(一)要求各区(新区)、市各部门及下级单位直接使用市信息系统,各区(新区)、市各部门及下级单位无需支付市信息系统的软件费用。(-)有关区(新区)要求在本辖区内单
2、独安装部署市信息系统,并结合自身业务需要进行扩充(不允许更改或减少市信息系统的内容)的,该区(新区)应负责将本辖区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市信息系统的单独安装部署、调试、数据对接(包括市信息系统端)及扩充软件的二次开发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该区(新区)承担,安亿通公司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平价服务,具体费用由各区(新区)与安亿通公司按市场规则及财政相关规定另行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三)已自行开发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区(新区),要求保留原有系统的,应对原有系统进行改造,确保与市信息系统中功能相同部分模块的内容(包括隐患自查巡查标准、流程、相关字段等)一致,该区(新区)应负
3、责将本辖区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实行数据的对接。自有系统软件的改造、安装部署、调试及数据对接(包括市信息系统端)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该区(新区)承担。若该区(新区)委托安亿通公司提供数据对接技术服务的,安亿通公司应予以积极协助并提供平价服务,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四)由于市信息系统与市有关部门之间实行数据对接工作存在系统设计理念的冲突,故不允许各部门进行单独部署或单独开发。如确因业务工作需要,有关部门要求在市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增加开发其它业务模块,有关费用由该部门自行解决,安亿通公司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平价服务,具体费用由该部门与安亿通公司按市场规则及财政相关规定另行协商确
4、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二、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的培训问题(一)为了提升企业和政府人员使用系统录入信息的正确率,提高企业和政府人员排查辨识隐患的能力,建议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对政府使用人员和纳入监管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二)培训工作由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举办培训班、制作网络教学视频等方式开展,培训班可聘请安亿通公司的专业人员授课,也可自行安排经过培训并已熟练掌握系统使用功能的老师授课。为保障培训效果,建议组织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培训场地和较完备的设施(如投影仪、话筒音箱,网络信号覆盖良好的教室、能够上网操作的电脑等)。(三)对于市安
5、委办组织的、面向各区及市各部门的系统使用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安亿通公司应按照信息系统开发合同的约定,在合理的场次范围内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四)若各区(新区)、各街道及市各有关部门自主组织并选择安亿通公司安排师资的培训,由组织单位与安亿通公司另行协商相应的服务费用,安亿通公司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平价培训服务。三、关于绩效考核模块研发问题(一)绩效考核模块是市应急办工作中急需的内容,安亿通公司应全力安排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完善。(-)市应急办与安亿通公司签订的绩效考核模块开发合同,是指市安委办对各区(新区)、市各有关部门的考核软件开发。各区(新区)、市各有关部门如果希望利用市系统增加对各街道或下级部门的相关
6、考核模块,有关费用由该区或部门自行解决,安亿通公司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平价服务,具体费用由有关区或部门与安亿通公司按市场规则及财政相关规定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四、关于数据对接问题(一)关于市信息系统与省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问题,双方所签订的系统开发合同中已明确,市信息系统与省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由安亿通公司负责,针对省市功能相同模块的数据对接,市应急办不必另行支付费用;针对省市系统功能不同模块的数据对接,另行商议。(二)关于市信息系统与各区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问题,市应急办与安亿通公司所签订的系统开发合同和系统升级完善项目合同中,均未包含市信息系统与各区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工作。未
7、直接使用市信息系统的区(包括单独部署系统和保留原有系统的),均有义务自行完成市、区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其与市信息系统之间数据对接(既包括从区系统将数据导入到市系统,也包括从市系统将数据导出到区系统)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该区承担,数据对接更新时间间隔不大于24小时。五、关于部分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信息采集表字段微调的问题为加强行业监管,也便于企事业单位填报信息,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部分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行业部门自身特点,提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信息采集表”的少量字段进行微调。经协商,双方议定,就部分行业部门提出的上述少量修改要求,各部门向市应急办提交申请,由
8、市应急办予以汇总确认后交安亿通公司,再由安亿通公司予以免费解决,对于超出合理修改范围的,按第一条中相关意见执行。六、关于分类明细表、自查巡查指引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内容的调整问题市应急办根据全市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在系统全市推广工作过程中,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分类明细表”、“隐患自查和巡查指引”内容进行调整,鉴于上述内容在市信息系统为“自定义”,安亿通公司应予以积极协助并免费完成。“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及汇总表”内容在调试阶段的修改,及验收通过后的少量修改,由安亿通公司予以免费解决,对于验收通过后超出合理修改范围的,按第一条中相关意见执行。七、关于设立咨询服务电话问题(一)安亿通公司应按照与市应
9、急办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和系统使用咨询服务合同的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电话,主要面向直接使用市信息系统的市、区(新区)各部门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由于目前全市部分用户并不直接使用市信息系统,而是使用区系统,加上市应急办与安亿通公司合同约定设立的咨询服务电话数量有限,各区(新区)特别是单独部署系统和保留原有系统的区,也应当另行设立专门的业务咨询服务电话,面向本辖区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系统使用和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若有关区或部门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委托安亿通公司协助接听本辖区业务咨询服务电话的,安亿通公司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平价服务,具体费用由区(新区)与安亿通公司按市场规则及财政相关规定
10、另行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八、关于安全隐患巡查移动终端问题鉴于目前实际,在使用市信息系统报送信息工作初期,各级网格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工作可采取现场纸质手工填写,然后再上网登录申报的双轨方式进行,之后将逐步过渡到现场“无纸化”移动终端网上报送的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自行购买安全隐患巡查移动终端,为基层巡查人员配备快捷有效的信息化应用工具。安亿通公司应积极开发相应的APP软件,并视有关区或部门使用安全隐患巡查移动终端的需求,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服务。具体费用由相关单位与安亿通公司按市场规则及财政相关规定另行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九、关于全市推广督导工作的问题2014年3月25日安亿通公司中标市信息系统全市推广专家技术服务项目,拟提供6名技术人员协助市应急办开展为期9个月的推广督导工作。安亿通公司所提供6名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以市应急办名义开展系统推广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