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东北石油大学文件东油校发C202038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经2021年5月7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全校,请遵照执行。附件: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东北石油大学党政办公室2021年5月11B印附件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为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
2、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本学年度预计毕业生的论文,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抽检数量,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业人数的50%,推荐为“创新杯”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与抽检。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要在论文答辩前完成,对于抽检不合格的论文不能参加毕业答辩。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等)、写作安排(工作量饱满程度等)、逻辑构建(论证是否充分
3、、条理是否分明等)、专业能力(是否达到本科毕业基本要求等)以及学术规范(写作格式规范与否、是否存在抄袭等)等进行考察。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学校将组织包括专业自检、学院复检、专家复检的三级抽检模式,具体办法如下:专业自检:由专业负责人分配自检任务给专业内教师,教师对所分配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评级,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最终稿及查重报告。学院复检二专业自检后,学院组织院专家组对进行复检,复检比例和复检规则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需确保所有毕业论文都能达到合格标准。在完成专业自检及学院复检后,各学院需形成本学院复检工作总结并交至教务处。专家抽检:学院复检后,教务处联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全
4、校毕业论文进行随机抽检。若专家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经校内专家审核后仍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予以追责。“问题论文”返回学院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送交教务处复检,复检仍不合格不允许答辩,延期毕业。第四章结果反馈与使用第七条抽检结果以适当形式在校内公开。第八条学校对抽检有“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教师,将予以通报并减少第二年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连续2年均有“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教师将取消指导教师资格,对抽检有“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院将予以通报。国家抽检有“问题论文”的论文,指导教师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第九条已经毕业的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学位。第十条国家和学校抽检结果将作为对学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十一条各学院应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第十二条各学院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7日起施行。